为进一步全面推动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稳定改善,2月24日,苍溪生态环境局深入县城区重点工地开展建筑领域扬尘治理暗访检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调阅台账资料、查看现场治理情况,现场指出各工地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主管部门,要求严格督促业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指导,为共同守护“苍溪蓝”打好坚实基础。2月以来,苍溪县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5.7%;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7.6微克每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