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苍审工调报〔2022〕2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将已征收土地重复租用,支付租金8万元的问题
该问题属实,我委立即督查责任领导和科室同志与当事村组同志对接,2022年12月9日,我委兑付云峰镇紫云社区四组(原紫云村四组)、紫云社区二组(原紫云村二组)2022年青苗补偿款时,分别核减紫云社区四组重复支付租金2.61万元、紫云社区二组重复支付租金5.39万元。
二、关于未经批准发放拆房货币安置人员奖励的问题
2022年12月1日,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府发〔2017〕36号)等相关规定,县经信局(苍溪经开区管委会)向县人民政府呈报了《关于审定<紫云工业园区扩面建设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苍经信〔2022〕135号),就紫云工业园区扩面建设项目范围内拆迁安置补偿安置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三、关于征拆资金收入不实,底数不清的问题
调查报告反映,2019年以来县财政安排征拆资金2469.3万元,而账面收入876.23万元,两者相差1593.07万元。通过经开区Gmis账套查询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科目余额表”中“6001.02财政拨款收入_项目支出”科目,此科目下有数据的功能分类科目有2120801和2120803,其收入金额分别为:功能分类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目管理08006260征拆安置青苗补偿类,收入累计金额为148.244641万元;功能分类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项目管理08006260征拆安置青苗补偿类,收入累计金额为1832.3343万元以上两项收入合计1980.578941万元。综上,财政安排指标数2469.3万元比账面实际收入数1980.578941万元多488.721059万元,此结余指标已于2022年全额用于老百姓拆迁尾款支付。
四、关于征拆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关键资料缺失的问题
该问题主要是征拆工作经办人员工作经验不熟悉,调动频繁,交接手续不规范等原因。我委召开了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职责,由分管领导牵头,进一步查找、整理、规范征拆相关资料,督促规划建设科、财务科等相关同志核实资金、合同、户口信息、安置等资料,及时整理;督促办公室统一装订档案资料,进一步规范管理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严格执行土地征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园区用地,加强资金管理,以项目为单位专款专用,加强干部职工教育,提升档案意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苍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