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关于苍溪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详情
关于苍溪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苍府土供拍〔2023〕01号)拍卖出让的更正通知
时间:2023-03-14 来源: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各申请人:

应苍溪县自然资源局要求,现对苍溪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苍府土供拍〔2023〕01号)拍卖出让作如下更正:

一、苍溪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苍府土供拍〔2023〕01号)宗地的出让公告、出让文件、规划条件通知书及附图规划指标中“建筑高度≤27米”更正为“建筑高度≤80米”、“地下≥2层”更正为“地下≥2层,且满足《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版)停车位要求》”。

二、规划条件通知书第二条第(二)款建筑设计第1项内容由“1、建筑退界及间距要求:北侧退让用地红线6米,南侧退让用地红线6米,西侧退让用地红线4米,东侧退用地及道路红线20米。如取得相邻地块及相关权益人同意,可重新核定建筑退距。除上述要求外,通风、日照、消防、环保、卫生防护应满足《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21版)等相关要求”更正为“1、建筑退界及间距要求:北侧退让用地红线4米,南侧退让用地红线4米,西侧退让用地红线4米,东侧退用地及道路红线20米。如取得相邻地块及相关权益人同意,可只控制建筑间距。除上述要求外,通风、口照、消防、环保、卫生防护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三、出让文件获取时间由2023年3月31日23时59更正为2023年4月3日23时59;提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由2023年4月3日上午12:00更正为2023年4月4日上午10:00;资格审查时间由2023年4月3日上午10:00至2023年4月3日上午12:00更正为2023年4月4日上午10:00至2023年4月4日上午12:00;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由2023年4月3日上午10:00更正为2023年4月4日上午10:00;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截止时间由2023年4月4日上午10:00更正为2023年4月6日上午10:00;拍卖会开始时间/确认申请人资格时间由2023年4月4日上午10:00更正为2023年4月6日上午10:00。

(已报名申请人如有需要可到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和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阅规划条件通知书及附图。)

特此更正。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