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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关于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3-03-20 来源: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紫云工业园区2016年至2021年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我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对照问题清单全面、深入地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未经批准征收土地”的问题

为加快推进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我中心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对紫云工业园区范围内土地进行征收。部分土地在征收时未取得用地批文,存在未批先征的情况。我中心正在积极对接县自然资源局,对部分已征而未取得用地批文的土地进行报征。

二、关于“以未经审核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依据征地,造成实际征地与批准用地指标不符”的问题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府发〔2017〕36号)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应委托具备土地勘测定界资质的单位按国土资源部《土地勘测定界规程》进行实地勘测,编制勘测定界报告。”我中心在征收土地时以勘测定界报告为依据,根据土地现状据实补偿。而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土地报批需以二调数据为基础进行填报,与实际土地现状存在部分出入,导致紫云工业园区征地未按用地指标中的土地用途进行补偿。

2020年以前,我中心使用的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仅由被征地村组审核并签字认可,未经过自然资源局审核。2020年至今,我中心已严格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府发〔2017〕36号)相关规定执行,由县自然资源局对勘测定界报告中的地类、面积、权属、用途进行审核。

三、关于“未认真核实,导致财政多承担失地农民社保费74.9万元”的问题

目前我中心正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核实紫云工业园区征地项目失地农民社保缴费情况。对核实出确由县财政多承担的社保缴费,将积极予以追回。

四、关于“未据实补偿青苗损失,多支补偿费22.22万元”的问题

目前我中心正在积极核实紫云工业园区相关项目在征地时有无青苗附着物的情况。对核实出多支付的青苗补偿费将积极予以追回。

五、关于“多支征地费53.42万元”的问题

目前我中心正在全面清理紫云3组征地费支出,核实是否存在多支征地补偿费的问题,待核实清楚后,将对多支补偿费用予以追回。

六、关于“履职不到位、政策把关不严,导致紫云园区征拆工作增加财政支出”的问

根据时任县委主要领导的要求,紫云工业园区PPP扩建项目于征地前先行启动农房拆迁工作,由云峰镇人民政府与县经开区负责具体实施,我中心未接到相关工作安排,仅在该项目启动动员会上作政策宣讲,未参加农房拆迁的人口安置审核和协商谈判等具体工作。下一步,我中心将严格按照单位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和指导全县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工作。

七、关于“未按征地项目建明细科目核算,家底不清”的问题。

该问题属实。下一步,我中心将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征拆资金以项目为单位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八、关于“征地档案不规范,部分关键资料缺失”的问题

目前,我中心已落实专人对所有档案进行全面清理和规整,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加强档案管理,认真做好征拆项目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工作,以确保征拆资料规范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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