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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峰镇“三举措”做好自建房安全工作
时间:2023-03-21 来源:苍溪县云峰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要求全镇党员干部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各站所办持续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原则,从严从快、从实从细抓好落实,切实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二是突出排查重点,明确整治内容。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并根据安全隐患初步判定结果实行现场标识,进行分级警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及时建立排查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治措施、完成时限等。

三是压实属地责任,严格督查检查。各站所办和各村聚焦自建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加强督导、合力推动,全面压实党政领导的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审批责任及产权所有人的主体责任。针对居民自建房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历史遗留问题,一查到底、责任到人,果断采取“改、停、封、拆”等管控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建筑,坚决执行“三个一”原则,即第一时间撤人、第一时间关停、第一时间整治,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有险必除、动态销号,切实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领域覆盖、全链条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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