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火源管控。在“清明”期间,镇政府把森林防灭火工作当做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执行《苍溪县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禁火命令》,落实“五不烧,十不准”要求,严禁在林区一切野外用火,按照“辖区负责”要求,把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和人头。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巡山护林主体责任,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重要林区和人员活动密集的地方进行死看硬守,防止火种进山入林。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灭火意识。以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利用党员干部会、群众会和坝坝会将省市县禁火令、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紧急避险知识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普及到林区、社区、校区,辐射到偏远村落、零散游客、坟头户主,倡导群众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鲜花等文明方式祭扫,进一步提高全镇林区群众安全用火和扑火自救常识,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历来3--4月份是该镇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各村(社)严格按照《石马镇2023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要求,具体落实,高度警惕,随时应对和处理森林火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随时待命,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第一时间赶赴火场靠前指挥,就近调集力量实施扑救,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掌握区域内火情动态、扑火队伍等情况,做好信息的沟通和协调工作,严格执行有火必报制度,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