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有关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协调推进五大振兴工作。
(三)牵头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帮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四)负责抓好乡村建设和治理工作。
(五)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扶贫项目资产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衔接资金分配方案,做好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六)负责牵头抓好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帮扶工作。协助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支持参与乡村振兴。做好“雨露计划”补助发放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八)配合组织部门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
(九)负责牵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三服务”,牵头负责局机关内务管理,收发文、档案管理,对内对外综合协调,局机关采购、接待、节能减排、党建、纪检(监察)、宣传、人事及党务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牵头做好承担的全县性行业会议和重要的专项会议的会务服务工作、综合性文件起草办理、综合性调研、重要的专项汇报和经验材料撰写,局内股室综合目标管理和县对局机关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做好国家、省、市对全县考核、评估、督导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与服务工作;负责完成局领导班子及成员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规划项目股:牵头承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领域项目规划、资金统筹,实施指导;负责全县扶贫资产项目登记、运营管护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原扶贫互助社服务中心工作;负责股室业务相关文件起草、办理和督办、相关会议材料、经验调研材料撰写;负责完成局领导班子及成员临时交办的工作。
(三)乡村振兴事务中心:牵头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牵头组织国家、省、市对全县考核、评估、督导、巡视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服务、资料归集及问题整改工作;负责全县返贫预警监测与帮扶、巩固拓展衔接领域信息统计报表工作;负责股室业务相关文件起草、办理和督办、相关会议材料、经验调研材料撰写;负责完成局领导班子及成员临时交办的工作。
(四)东西部协作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县东西部协作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股室业务相关文件起草、办理和督办、相关会议材料、经验调研材料撰写;负责完成局领导班子及成员临时交办的工作。
(五)乡村建设与治理股:牵头组织全县乡村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社会治理等工作;协助规划项目股抓好相关项目规划;负责股室业务相关文件起草、办理和督办、相关会议材料、经验调研材料撰写;负责完成局领导班子及成员临时交办的工作。
(六)财务审计股:负责财务计划编制、会计核算与审计稽核工作;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做好全县巩固拓展衔接项目资金统筹、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和项目审计、稽核检查等工作;负责股室业务相关文件起草、办理和督办、相关会议材料、经验调研材料撰写;负责完成局领导班子及成员临时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