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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时间:2023-04-23 来源:苍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一)规划背景

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最初由2005年成立的苍溪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市级园区)的紫云工业园和2008年成立的广元市天然气工业园(市级园区)的一区整合而成。整合后的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按“一区两片”规划布局,包括古梁片区(即原广元市天然气工业园的一区所在地)和紫云片区(即原苍溪县工业集中区的紫云工业园所在地)。

2013年,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组织编制了《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2020年),规划面积5.15平方公里。其规划环评取得了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审查意见(川环函〔2013〕228号)。根据“川环函〔2013〕228号”文,经开区规划面积5.15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建设用地4.59平方公里,分为两个片区,其中,古梁片区3.06平方公里,主要发展天然气勘探配套加工、综合利用等产业;紫云片区2.09平方公里,主要发展农林副加工、机械电子及配套产业。2014年,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省级经济开发区,批复文号:川府函〔2014〕129号。2015年,中共苍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苍编发〔2015〕12号)。

2018年,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核准面积155.1公顷,主导产业为农副产品加工、天然气加工、电子。2021年,园区完成规划跟踪评价。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编制了《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2023-2035年)。本次修编充分考虑了新的政策导向、区域资源禀赋和区域发展现状,对规划范围、布局、主导产业、发展目标和基础设施规划进行了调整,理由如下:

1.苍溪县具备较好的天然气资源优势,有迫切的就地转化需求。

苍溪县内天然气资源丰富。苍溪县境内共有九龙山、龙岗西至剑阁构造、元坝构造三大气田,是全省重要的天然气资源富集区,共探明天然气储量4293亿方。苍溪具有充足的资源禀赋,为天然气勘探开发和综合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2.在天然气主产地高质量发展绿色精细化工产业,加快推动天然气就地转化利用,符合新政策导向要求。

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将川陕革命老区列入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新材料、能源化工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支持川陕革命老区发展清洁能源和绿色产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1〕17号)《川东北经济区十四五振兴发展规划》《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等文件,将苍溪县列为四川省革命老区范围,支持革命老区天然气勘探开发利用,促进天然气资源综合利用,支持天然气主产地高质量发展绿色精细化工产业。因此,发展天然气绿色精细化工产业符合政策导向。

3.苍溪县为四川省天然气化工的重要布局地之一。

2009年初,四川省发改委牵头编制了《四川省天然气综合利用规划》,将广元市作为川东北天然气产业发展的重要布局地之一。在2009年11月的广元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中,广元市议定了“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下属四个工业园区的选址,其中之一为广元市天然气工业园(苍溪县陵江镇、云峰镇),是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四川省天然气综合利用规划的重要布局地之一。广元市天然气工业园的规划环评于2010年10月由省环保厅审查(川环建函〔2010〕509号),分为一区和二区。规划明确实施分区建设,先期启动一区天然气综合利用配套产业的一般工业园,远期实施二区天然气化工工业园的建设。2013年,广元市天然气工业园的一区和苍溪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的紫云工业园整合成为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二区待天然气资源、资金等各方面条件到位时再按原规划进行发展。

因此,苍溪县为四川省天然气化工的重要布局地之一。

4.经开区已有一定的天然气利用产业基础。

经开区现有入驻四川苍溪吉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原苍溪县大通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已批27万吨/年LNG(一期7万吨/年,二期20万吨/年),于2013年已建成投产一期7万吨/年LNG,但其现有厂区因位于嘉陵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具备扩能条件。

在以上背景下,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进行修编。

(二)规划概况

1.规划位置、期限及范围

(1)规划名称

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

(2)规划区位置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

(3)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2023—2025年;远期规划2026年—2035年。

(4)规划范围

经开区规划范围面积379.32公顷(约3.79km2),含核准面积155.1公顷,其中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面积378.23公顷(约3.78 km2)。规划区四至范围为北至寨子山,南至嘉陵江百利大桥,西至嘉陵江,东至罗家岩。

2.产业定位

经开区规划主导产业为农副产品加工、天然气加工、电子,协同发展化工。

3.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区总体用地布局规划详见下表:


表1 规划土地利用汇总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类型

用地面积(公顷)

比例(%)

1

0801

机关团体用地

0.65

0.17

2

090105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9

0.24

3

0901

商业用地

1.43

0.38

4

100103

三类工业用地

131.62

34.8

5

100102

二类工业用地

182.12

48.15

6

1207

城市道路用地

41.02

10.85

7

120803

社会停车场用地

0.6

0.16

8

1301

供水用地

1.58

0.42

9

1303

供电用地

1.03

0.27

10

1304

供燃气用地

0.89

0.24

11

1310

消防用地

0.48

0.13

12

1401

公园绿地

3.01

0.79

13

1402

防护绿地

12.9

3.42

14

建设用地小计

378.23

100

15

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378.23

100

16

规划修编范围

379.32

/


4.基础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1) 生产给水

规划近期在园区内配建工业水厂一座,取嘉陵江水为水源。

2) 生活给水

园区生活给水系统水源为苍溪县城市自来水管网。

(2)排水工程规划

经开区废水规划接管至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为1.5万m3/d,远期拟扩建至2.6万m3/d。

规划实施中水回用,至规划远期2035年回用率不低于25%。

(3)电力工程规划

根据周边电网情况,规划保留园区西侧古梁村现状110kV变电站,扩建园区北侧现状35kV芙蓉变电站, 共同为园区供电,从而提高园区电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规划范围内建设5座 10 千伏公用开闭所(带配电房) 。每个开闭所转供容量不大于 15000 千伏安,一般为 10000 千伏安。进出线按 2 进 10 出考虑,建筑面积不小于 200 平方米。建议开闭所结合该地块建筑布局统一考虑。规划 10 千 伏及以下线路(包括路灯线路)下地敷设。现有 10 千伏架空中压配电线路结合 开发建设需要根据规划用地布局迁改下地敷设。

(4)燃气工程规划

园区近期气源为古梁村的现状川港门站,远期新增九龙山输气干线,通过园区外东侧新建配气站接入。

(5)道路工程规划

结合地形,古梁片区和紫云片区分别形成由东西、南北向的十字型交通主骨架,同次干道、支路共同构成网格状布置格局。

路网系统由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级组成,主通道与城市道路紧密衔接,同次通道共同担负区内主要的车流交通、对外联系以及安全、消防等功能,次通道将主通道的交通流量进行分配疏导。

规划经开区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从猕都大道进入化工区后,经园区内支路绕行一周收集货源,最后通过猕都大道进入区域性交通干道(国道G212)。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危化品运输应当严格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本次规划区域评价范围内(苍溪县、阆中市)为达标区。

根据本次环评补充监测结果可知,补充监测期间,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位的各监测指标(无标准的除外)的监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相应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2022年苍溪县环境质量公告》,规划区涉及的嘉陵江整体水质较好,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质标准。

根据沙溪断面国控监测数据,沙溪断面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类水质标准。

根据本次环评补充监测结果可知,补充监测期间,各监测因子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限值。

3.地下水环境质量

本次环评监测期间,各监测点地下水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的要求,区域地下水质量良好。

4.河流底泥环境质量

监测期间,各底泥监测点位的各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中筛选值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

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土壤环境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风险筛选值标准,表明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6.声环境质量

监测期间,监测点昼间、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关标准限值,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四)规划及规划环评局部调整综合论证及建议

1.《报告书》针对规划的产业特点,结合区域环境质量开展了规划实施后环境影响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整改措施等。本次规划的实施,符合《广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规划、政策的要求;近年苍溪县环境质量整体较好,在落实规划及规划环评提出的给水、排水方案及风险防范措施后,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可支撑规划实施,规划调整总体可行。

2.园区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3.入园项目应结合《报告书》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内容,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规划方案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Nw0DtPCQWpslLkIvnrAkA(提取码:mnwk)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附件2 四川苍溪经开区修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Nw0DtPCQWpslLkIvnrAkA(提取码:mnwk)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规划编制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七、规划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庞老师

联系电话:18981275961

电子邮箱:5631047052@qq.com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双林路25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8-8437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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