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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生态环境局对企业实施“精准式”监管
时间:2023-04-23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是实施“清单式”管理。推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和监管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将全县3家重点企业纳入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做到“无事不扰”。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将全县208家企业分为重点、一般、其他三类实施分级监管,加强对违法主体的宣传教育,通过提醒、指导、教育、约谈、告诫等柔性方式进行纠正,引导企业自律。

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科学统筹日常执法和专项执法检查任务,将专项执法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有机结合,做到只进一次门,综合查一次,一次查多事,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树立执法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有为”并行,区分对待微、重环境违法行为,变环境执法“事后查处”为“事先服务”。去年全年生态环境领域免于处罚企业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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