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云峰镇三举措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 详情
云峰镇三举措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时间:2023-05-05 来源:苍溪县云峰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为有效杜绝秸秆焚烧,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众财产安全,云峰镇严格按照市、县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强化措施、全面动员,抓实抓牢秸秆禁烧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了《云峰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了以组为单位的网络化管理体系,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田地块、包片领导负总责的四级管理体系,树立全镇一盘棋的“大网格”理念,将每块田地禁烧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流动宣传车、村村通、大喇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全覆盖宣传。同时引导群众通过粉碎、腐烂等技术回收利用秸秆,提高土壤肥力。

三是强化巡查督查。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党员干部等力量,组建22支巡查队开展常态化巡查,实现全域秸秆禁烧全覆盖,无盲区,监管无缝隙。并成立禁烧工作督查组,对全镇进行明察暗访,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云峰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王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