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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张晓春)
时间:2023-05-10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编号:202305100003


经初步审定,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0839—5221619     0839—5228802

序号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不动产用途

继承人

备注

1

李秀成

苍溪县元坝镇锦绣佳园(还建户)住宅1幢1单元13-2号、1幢2单元15-5号、1幢2单元16-5号、商业1幢-1层13号、1幢1层13号

苍溪县元坝镇锦绣佳园

1幢1单元13-2号、1幢2单元15-5号、1幢2单元16-5号建筑面积分别为93.68㎡、分摊土地面积11.09㎡1幢-1层13号、建筑面积70.76㎡、分摊土地面积8.37㎡,1幢1层13号建筑面积45.75㎡、分摊土地面积5.41㎡

住宅

张晓春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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