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5100003
经初步审定,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0839—5221619 0839—5228802
序号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证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不动产用途 |
继承人 |
备注 |
1 |
李秀成 |
苍溪县元坝镇锦绣佳园(还建户)住宅1幢1单元13-2号、1幢2单元15-5号、1幢2单元16-5号、商业1幢-1层13号、1幢1层13号 |
苍溪县元坝镇锦绣佳园 |
1幢1单元13-2号、1幢2单元15-5号、1幢2单元16-5号建筑面积分别为93.68㎡、分摊土地面积11.09㎡1幢-1层13号、建筑面积70.76㎡、分摊土地面积8.37㎡,1幢1层13号建筑面积45.75㎡、分摊土地面积5.41㎡ |
住宅 |
张晓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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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