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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生态环境局2023年5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05-10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87986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元坝221井地面配套工程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红梁村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 四川久远环保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元坝221井试采井站1座,元坝221井口天然气经加热、节流、分离、计量、调压后,进入地方燃气管网,主要设备包括60MPa,250Kw、HJ250-Q/60-Q型水套加热炉撬块一套;9.8MPa,DN600生产分离器撬一套;7MPa,DN50疏水阀撬块一套;PN70MPa管汇台一套;30m3钢制污水罐一套;以及电、信、控、防腐等相关地面配套工程,新建放散区及放空立管一套(DN100、1.6MPa、H=15m),井口最高关井压力为60MPa,井口流动压力为38.5~42MPa,出站运行压力0.35MPa,流动温度为24℃,设计产气量5×104m3/d,产水量5m3/d,本项目天然气不含硫;不涉及站外管网建设。 施工期:
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的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清管试压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钻井工程原有旱厕收集后,由周边农户拉运用作农肥。
废气: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通过合理规划施工,加强管理,封闭施工,洒水降尘,及时回填土方石;及时维护设备,提高燃料使用效率等措施处理。
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清管废渣经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噪声:施工机械及人员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文明施工等措施治理。
营运期:
废水:生活污水通过自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围农田施肥;气田水暂存于污水罐中,定期用罐车转运至元坝29气田水处理站或大坪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注或资源化回用。
废气:水套炉加热烟气及灼烧炉燃烧废气通过自带排气筒排放;放空废气通过放空立管直接高空排放。
固废:检修废渣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等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声学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放空火炬产仅在非正常工况产生噪声,通过加强设备的管理等措施后,能有效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地下水防治:分区进行防渗处理,重点防渗区(井口、污水罐区、工艺区、埋地管道等)防渗能力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防渗系数≤10-10cm/s;一般防渗区(化粪池、放散区等)防渗能力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 K≦1×10-7cm/s;简单防渗区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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