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共苍溪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事务中... » 详情
中共苍溪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事务中心委员会关于部分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3-05-19 来源: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拼经济、比发展、促消费”,全力拓展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业务,夯实公司人才之基助力企业发展,拓宽企业选人用人渠道,经请示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5家国有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企业和岗位详见附件2。所报企业岗位不得更改,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各企业安排面试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者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中共党员优先;

(3)专业知识扎实,能满足岗位任职要求,服从公司的安排分配,遵循公司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应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者;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者;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者;

(4)现役军人;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3.招聘年龄截止计算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包含2月28日)。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络和现场两种报名方式进行。请考生于2023年5月20日00:00起至2023年5月28日24:00止(5个工作日)登录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cncx.gov.cn)和苍溪在线网报名;或带上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地点:见附件1。

(三)报名流程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企业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地填写《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3)的各项内容。同时需提交个人近期免冠1寸照4张,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携带原件现场查看),企业任职经历、业绩证明材料及转入本人执业资格证承诺书。报名人员材料恕不退回,公司承诺为报名者保密。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网络报名。下载附件3,填写完整后,与报名要件一同扫描发送至报考公司邮箱。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招聘企业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的2日内,招聘企业根据报考者填报的附件3和相关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电话反馈给报考者。在后续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若发现报考人员存在违反招聘公告要求,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准考证发放。报考者于2023年6月2日8:30--21:00带上报考资料原件按招聘企业指定的地点通过现场核实,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按不同岗位分类排名,笔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进入面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

2.笔试工作由各招聘企业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满分为100分。

3.成绩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苍溪在线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招聘企业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1.资格审查。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人员,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与最后一名资格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提问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到各招聘企业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请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到考场候考。逾期不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3时,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时间。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以考生本人《面试通知书》为准。

5.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试总成绩于2023年6月15日前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苍溪在线上进行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各招聘企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安排面试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各招聘企业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体检人员、体检地点与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公司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招聘企业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进入考察人选,并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再次核实确认,形成考察报告。考察中,如发现其不符合报考条件则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公司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cncx.gov.cn)、苍溪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企业可根据应聘岗位报名人数情况、应聘者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经历、专业学识水平、笔试、面试等综合情况,最终确定岗位招聘人员及招聘人数(不超出招聘名额)。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报考者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拟聘人员工薪和试用期按招聘公司要求执行。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企业公开招聘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并接受县国资金融中心纪委与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事宜,由招聘企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苍溪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事务中心纪委:0839-5221523、13219492997


附件:1.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表

2.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

3.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报名表



中共苍溪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事务中心委员会

2023年 5月19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