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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自然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3-05-22 来源: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2022年9月至10月,县审计局对歧坪镇主要领导任职期间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职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苍审委资环意〔2022〕1号),我镇高度重视,由镇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明确专人一抓到底,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

一是关于“东河流域场镇污水处理站下河岸存在白色垃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镇巡河护河队已清理污水处理站下河岸白色垃圾。二是关于“巡河记录中未关注辖区水电站下泻流量监管事项的问题”,镇河长办督促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已将2座水电站下泻流量监管工作纳入巡河日常记录。三是关于“明诚商混站涉嫌违规占用河道的问题”,我镇已责令其暂停生产,并报送县级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二、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

一是关于“个别生产企业未经批准违规占地,在租赁土地上违规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处理茂鑫砂石厂和邓州砂石厂违占问题,已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恢复土地原貌,督促尽快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二是关于“赐福家庭农场无环保备案手续的问题”,已督促其按程序办理环保备案登记手续。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方面。

关于“农村流转土地备案登记信息不规范的问题”,立即落实镇农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对全镇土地流转档案进行清理,建立农村流转土地备案台账。

四、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

一是关于“未及时上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警示标志及隔离设施缺失情况的问题”,县生态环境局已进行统一招标整治,正在实施中。二是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保护工作不力的问题”,镇农业服务中心会同五一村“两委”,定期组织人员对歧坪水厂取水口河岸的塑料垃圾进行清理回收。三是关于“污水处理站无建设用地手续、无进行环评手续等问题”,因场镇居民众多,生产生活污水排放量大,为解燃眉之急,于2014年建污水处理站。已向县生态环境局递交书面请示,在今后加强投资项目规范建设,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四是关于“南阳寺坝在场镇规划范围内,建有污水管网但无污水处理设施的问题”,已向县住建局递交书面请示,申请建设南阳寺坝污水处理站项目。五是关于“歧坪镇垃圾中转站未取得用地及环评手续问题”,县环卫中心就垃圾中转站新站进行选址,规范相关手续,已开工建设,竣工后,老站停止使用。六是关于“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体系运行不畅的问题”,我镇全域开展垃圾分类,目前建有垃圾中转站1处、垃圾收集点24个,20个村社均配备网格化保洁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七是关于“歧坪镇中石化驿捷加油站对面辜家沟内垃圾较多,且清理频次较少的问题”,立即组织场镇保洁员进行清扫转运,保障场镇环境整洁清爽。八是关于“对废弃农膜回收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镇农业服务中心建立监管台账,全面回收。九是关于“对农药、化肥经营机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加强辖区内农资门市部监管,督促建立销售台账。

五、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方面

一是关于“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绩效不高的问题”,我镇立即召开“厕所革命项目整改工作会议”,落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同旭光村“两委”组建工作队,对老粪坑密封处外溢情况进行整改,提高使用率。二是关于“2021年厕所革命示范村建设项目档案资料不实的问题”,由于农户电话变更频繁,造成部分农户电话不通或重复,已落实镇农业服务中心同旭光村“两委”组建工作队对项目资料进行整改。三是关于“收支在往来科目中核算问题”,我镇立即开展清理将符合收入类纳入收入科目中核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四是关于“退回的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我镇经清理将迴龙村2017年新型城镇化垃圾治理专项民生工程款1.12万元、宋安村青苗补偿资金1.03万元,合计2.15万元已上缴县财政账户。五是关于“村财政代管资金账超过两年未及时清理的生态环保领域应收款计30万元,该资金为旭光村以工代赈水利资金的问题”,2010年12月,该村借款30万元用于以工代赈水利项目,现已落实经办人到县水利局复印项目资料予以核销账务处理。六是关于“资环项目保证金未及时退还的问题”,已整改退还保证金11.1万元,现剩余质保金0.75万元,待期满质量合格后进行退还。七是关于“自然资源领域补偿费未及时兑付的问题”,我镇未及时兑付补偿费,经清理核实金额40.84万元,属于村集体收入部分,按财经制度规定调整为收入科目。八是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长期闲置91.64万元的问题”,我镇对专项资金进行清理分别为面源污染防治费、通村路养护补助、水利扶贫资金、新村建设扶贫资金,经核实金额82.19万元。生活污水项目资金3.39万元,该项属于新建污水处理站,项目已竣工未审计,待审计后支付工程款。秸秆综合利用费3.96万元,立即落实相关村(社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合计1.25万元上缴县财政账户(其中:林业核桃栽植项目因个别农户后期管护不力导致复验不合格,退回部分资金1.13万元上缴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折通清理期间,缴回资金0.12万元上缴财政)。

下一步,我镇将坚定落实审计各项政策要求,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规范财务核算和管理,为推动歧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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