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加强特殊疾病门诊管理 » 详情
苍溪县加强特殊疾病门诊管理
时间:2023-06-02 来源:苍溪县医疗保障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强特殊疾病门诊管理,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苍溪县医保局从扩大病种范围、下沉认定经办服务流程、提升待遇结算水平等方面入手,确保新的特殊门诊管理办法落地见效,更贴民心。

一是病种内涵扩大。对门诊特殊疾病的病种进行了调整,由过去的48种增加到56种。部分病种内涵扩大,如肺结核变更为结核病、风心病变更为心脏瓣膜病,覆盖人群更大。同时,把医疗费用高、群众诉求大、具有一定治疗前景的疾病新增纳入管理范围,如老年痴呆、慢性骨髓增殖性疾病等,切实保障群众病有所医。

二是认定权限下沉。将门诊特殊疾病认定资格从医保经办机构下沉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避免群众在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间来回跑路,极大地提高医保服务便捷度和门特认定的质量,医、患双方得到双重兼顾。

三是享受待遇效率再提升。将符合准入标准的病种,由认定机构在医保系统备案,患者从备案之日起享受待遇。可以治愈的疾病,待遇期为三年,超过三年需继续门诊治疗的需重新认定。终身需要治疗的疾病,不需重新认定即可终身享受待遇,免除了患者再次申请的麻烦。

四是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患者在市内定点医药机构的门诊医疗费实行联网即时结算。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人员,在居住地开通医疗费异地联网结算的医药机构就医,门诊医药费联网直接报销。今年1-4月异地门特结算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6.2%,大大减轻了患者医药费垫支压力和报销多头跑的困惑。(苍溪县医保事务中心  罗荣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