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陵江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他项权证》(苍房他字第2015002281号、苍房他字第201400193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他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陵江支行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