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他项权证遗失声明(广元市贵商村... » 详情
他项权证遗失声明(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陵江支行)
时间:2023-06-13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陵江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他项权证》(苍房他字第2015002281号、苍房他字第201400193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他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陵江支行

2023年6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