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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06-20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87986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苍溪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龙山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龙山镇新场街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川省众诚瀚蓝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投资1112.56万元,在龙山镇新场街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5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A2/O-MBBR”,外排废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芝子河;配套污水收集管网5.1km。
一、污染物治理措施
(1)废气
恶臭:对臭气产生源格栅池、调节池、综合水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等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送至一套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备用发电机废气:备用发电机产生尾气经备用发电机自带消烟除尘装置处理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场地冲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污泥脱水间滤液:产生的压榨滤液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项目外排废水:项目收集废水经处理后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3)噪声
排污泵、搅拌机、回转式风机通过距离衰减、建筑隔声等。
(4)固体废物
栅渣:格栅分离出的塑料类、废纸团块、布料、砂粒及其它杂质收集后,交由当地环部卫门统一清运处理。
污泥:压榨后的污泥定期外运交由广安市绿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按时清扫,暂存于垃圾桶类,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转运。
在线监测废水、废润滑油、含油废手套、废棉纱、废紫外灯管: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生物除臭废弃填料:简单脱水后,由厂家回收处置。
辅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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