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利蓉、张凤珍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川2021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19502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利蓉、张凤珍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