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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峰镇召开第二季度新型生产经营主体联席会议
时间:2023-06-29 来源:苍溪县云峰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6月29日上午,云峰镇组织全体党委班子成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体干部、新型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参加云峰镇第二季度新型生产经营主体联席会议。

会议上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大责任”的落实上作出了具体安排。同时,新型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分别作了发言,对各自家庭农场、专合社的经营模式、发展理念、发展方向作了全方位的交流、发言。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近300余份。

会议强调,务必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依据,把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作用发挥好。务必要开拓创新,在生产经营主体的规模、经营上适度发展,在扩面、深加工上稳步推进。务必要在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上开好局、起好步,镇党委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并将新型生产主体联席会议纳入政府的重点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年终将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奖惩考核,从项目上、资金上、服务上加大投入力度,为云峰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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