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大运会期间的空中安保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根据省气象局要求,在大运会期间(7月15日—8月11日),我局暂停全县升放气球活动审批工作,禁止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大运会期间在苍溪县行政区域内升放气球。
本公告所称气球包括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气物体。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气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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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苍溪县气象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