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关于2023年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及... » 详情
关于2023年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工程补助政策的公告
时间:2023-07-19 来源: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补助范围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苍溪县2023年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苍交发〔2023〕101号)下达的30个乡镇187个建制村、社区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工程。

二、补助资金

上级交通建设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23771.495万元,其中新建道路1275.495万元,改建22496万元。

三、补助标准

新建:65万元/公里 ,改建:40万元/公里。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