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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苍溪县2023年夏季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的公告
时间:2023-07-20 来源: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考调部分农村优秀教师补充到县城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竞争的原则;坚持师德为先、业绩为重的原则;坚持专业对口、层次对等的原则。

二、考调对象

本县农村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考调岗位

本次考调教师岗位共60个,其中初中教师岗位24个、小学教师岗位21个、幼儿园教师岗位15个,具体岗位详见《苍溪县2023年夏季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条件

(一)年龄要求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研究生学历的,或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基层工作年限要求

县域内公办学校在编在岗年限至少5年(2018年9月1日以前正式被聘为我县公办学校教师,且中途无间断,特岗教师服务期、代课教师代课年限及其他工作经历不计入)。

(三)基本素质要求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考调岗位工作。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学科须与本人近3个学年(2020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任教学科一致。在全县近3个学年质量监测中所任教班级学科成绩至少有1个学期排名居全县前1/3(音乐、美术教师以全县艺体抽测成绩为依据);近3个学年未参与全县质量监测、抽测的学科教师,其个人至少有1个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等次或近3年内至少在县级及以上组织的与申报学科一致的课堂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等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3个学年度,受过纪律处分,或诫勉谈话、取消评优评先等资格、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公开道歉等组织处理的。

2.近3个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年度工作考核,有1次及以上次数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

3.因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组织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8:3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县教师进修校教学楼三楼会议室报名。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苍溪县2023年夏季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

(5)2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6)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同意参加考调,以及近3个学年度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现实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等书面证明;

(7)需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2023年7月27日11:30前由县教科局相关股室分别核查申请参加考调人员入职时间、档案年龄和教育教学业绩表现等报考条件,县教科局、县人社局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复审报名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进行电话告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于7月28日14:30—17:30内到苍溪县教师进修校教学楼三楼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县教科局全程参与,县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本次考核采取试教的方式,试教成绩总分为100分,试教内容由考生随机抽签确定。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可通过加试确定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x.gov.cn)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核成绩。

(五)考察

根据所设岗位数,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考察人员。县教科局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中,如发现其不符合考调条件则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而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递补仅限一次。

六、公示

考核、考察合格者,按照设岗数等额确定拟调人选,并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x.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相关手续

凡被确定的拟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报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整个考调过程中全程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考调条件的,随时取消参考人员的考调资格。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考调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考调岗位、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0839-5223126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5220368

苍溪县人事考试中心:0839-5223692

监督电话:

苍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9-522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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