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7190006
经初步审定,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0839—5221619 0839—5228802
序号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证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不动产用途 | 继承人 |
1 | 陈阳先 |
《房屋所有权证》:苍房改权字第03957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苍国用(房改98)第00777号 |
苍溪县陵江镇 人民东路133号 财保宿舍 |
建筑面积:77.64㎡ 土地分摊面积:11.93㎡ |
住宅 | 宋琼 |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