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对象
行政事业单位: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苍溪县亭子湖保护中心、苍溪县思源实验学校、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苍溪县石马镇人民政府。
重点企业:苍溪县佳源砂石经营有限公司。
二、检查重点
(一)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严肃财经纪律相关要求,主要检 查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基建预决算管理等13 个方面的内容。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等问题。同时,关注巡视、巡察、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二)重点企业。主要检查企业财经纪律及财税政策执行、 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等方面。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
三、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 2022 年 1 月至 2023 年 4 月期间各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和严肃财经纪律有关情况,如有必要,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四、检查方式
会计信息质量、严肃财经纪律和私设“小金库”等专项检查,原则上采用送达方式进行,特殊情况或重大事项以查调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
五、检查时间
2023年7月25至10月15日完成,10月25日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11月初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六、检查人员
县财政局统一抽调检查人员,成立2个专项检查组和1个审核复查组,集中力量开展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乡镇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进行。检查组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落实廉政责任制。被检查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做好检查准备工作,确保人员在位、资料齐全。
(三)抓好整改落实。各相关单位对会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清单管理,做好整改工作,按要求向财政局报送整改台账和整改报告。
(联系人:崔怀亮 联系电话:0839-5226196)
苍溪县财政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