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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集中公示目录(2023年)
时间:2023-07-24 来源: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主体

二、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三、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五、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

六、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七、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2023年抽查计划

八、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九、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十、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集中内容公示


一、行政执法主体

(一)行政执法主体1个: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兴贤街76号

邮编:628400      电话(传真)0839-5259988

(二)行政执法机构设置3个:

1.优抚股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

股室负责人:杨波联系电话0839-6091867

2.安置就业股

主要职责: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教育培训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承担接收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扶持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股室负责人:牛波联系电话:0839-6091856

3.双拥褒扬股

组织开展创建全国、全省、全市双拥模范县、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总结表彰、荣誉奖励相关工作。承担烈士评定的审核上报工作,组织、指导英雄烈士纪念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的审核、备案、推荐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县级零散烈士墓及集中烈士墓群的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牛军联系电话:0839-6091862

二、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序号

姓名

证件编号

1

樊莹

23070123022

2

杨波

23070123023

3

牛军

23070123024

4

牛波

23070123025

三、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见四川政务服务网、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四、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一)重大行政处罚:

1.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责令限期履行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因不履行优待义务使抚恤优待对象受到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抚恤优待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限期追回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享受的抚恤、优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冒领优抚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②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

③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优抚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3.对未按规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企业进行处罚。

五、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苍溪县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江南干道二段128号(苍溪县司法局二楼)

电话0839-5230256

2.行政诉讼

单位:苍溪县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北门沟路298号

行政执法责任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3.《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4.《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六、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2014年5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公布)

《四川省民政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2010年5月26日)

七、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2023年抽查计划

八、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一)《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标准》(2021年1月)

(二)《广元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广司发〔2022〕16号)

九、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无

十、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比照执行《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溪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苍府办发〔201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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