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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农村污水治理模式纳入全国典型案例推广
时间:2023-08-16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近年来,苍溪县以列入全国首批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县为契机,将农村污水治理作为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改革的重要抓手,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引领,创新“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经济实用”工作思路,探索形成了适合山区实际的农村污水治理模式,纳入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和全国乡村振兴“四个一批”典型案例,经验在全国推广。

一是坚持全域推进。围绕全域谋篇布局,建设宜居乡村,实现“连片整治”到“全域治理”转变。对全县454个村(社区)实现同步规划,制定了多规合一的县域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采用“就近纳管、集中治理、散户利用”收集模式和化粪池、沼气池等多种组合工艺,由村向乡拓展,梯次推动,实现乡村治理全覆盖。重点建好1个乡镇、31个示范村和2条美丽乡村示范线,确保学有榜样、做有标杆。

二是坚持融合共治。打好治污组合拳,建设和谐共生大田园,实现“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转变。将污水、垃圾、厕所“三大革命”和村容村貌整治等工作同步推进,构建优美人居环境。坚持“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协同治理理念,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污水治理联防联治,着力实现“三水共治”。坚持把尾水资源化利用与节约用水相结合,实现尾水多功能、多用途资源化利用,尾水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

三是坚持常态长效。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实现“建管分离”到“建管并重”转变。健全建设运行维护机制,探索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四统一”制度和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考评的“五有”建设推进标准。建立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管理主体、村“两委”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健全政策保障机制,编制出台符合县情的三年行动方案及年度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确保治理工作有章可循。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农村污水治理纳入党政目标绩效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双考核,倒逼工作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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