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马镇常态化开展新申请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防返贫监测人口认定工作,确保监测对象发现早、帮扶好,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杜绝低保政策“一兜了之”。
统一受理。镇民政所对村(社区)提供的新申请城乡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对材料齐备的申请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两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申请、低保的,民政所进行单独登记、单独归类存档备查。
入户核查。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会同驻村第一书记、驻村队员、村(居)“两委”干部入户开展实地核查和信息采集,确保调查人员每组不少于2人。主要了解申请人实际生活情况和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填写入户调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在场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分别签字确认。
分析研判。严格比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对象相关认定条件,对走访排查的结果进行梳理分析、综合研判,并向县级民政部门提请核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结合县上依法依规查询的信息,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申请,及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镇组织开展复查。
精准认定。石马镇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及时在村(居)委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资料、调查核实结果、初审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由县级民政部门按程序对申请对象进行比对、复核、认定,确保“应纳尽纳、应救尽救”,牢牢兜住民生底线。(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