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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新闻出版版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年)
时间:2024-09-27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行政
许可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1.办事指南: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受理机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监督投诉渠道等;
2.行政许可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出版管理条例》;
4.《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5.《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新闻出版主管部门

1.政府网站

2.政务服务中心


2

行政
处罚

对非法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结果、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1.《印刷业管理条例》;2.《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5.《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新闻出版主管部门

1.政府网站

2.政务服务中心


3

行政
处罚

对非法从事复制经营活动的行政罚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结果、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1.《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2.《复制管理办法》;
3.《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6.《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新闻出版主管部门

1.政府网站

2.政务服务中心


4

行政
处罚

对非法编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行为的行政处罚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及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结果、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1.《印刷业管理条例》;
2.《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3.《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6.《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新闻出版主管部门

1.政府网站

2.政务服务中心


5

行政
处罚

对非法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的行政处罚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结果、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1.《出版管理条例》;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3.《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6.《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新闻出版主管部门

1.政府网站

2.政务服务中心


6

行政
处罚

对损害公共利益的有关著作权侵权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结果、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3.《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4.《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6.《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著作权主管部门

1.政府网站

2.政务服务中心


7

行政
处罚

对违反《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有关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结果、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1.《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著作权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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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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