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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10-18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87986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苍溪县沅洲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砂石来料加工项目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苍溪东溪镇康寨村2组6号 苍溪县沅洲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久远环保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选址位于苍溪县东溪镇康寨村二组6号,占地面积4589.7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外购矿石原料,利用皮带运输机、重锤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等设备,建设砂石生产加工线一条,年产砂料约 50万吨。本项目仅进行原料破碎、筛分,不涉及矿山开采、不涉及机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3.3%。
(1)废气。施工期执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排放限值。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均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标准。
2 年产300吨泡沫箱(EPS)生产线建设项目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紫云工业园 苍溪县华禄泡沫塑料制品厂 四川鑫碧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选址位于苍溪县紫云工业园内,占地面积833平方米,约1.25亩,租赁四川川林板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833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323平方米,仓库442平方米,办公用房28平方米;购置 EPS 发泡机、EPS 泡沫成型机、EPS 板材机、料仓送料机和锅炉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年生产300吨泡沫箱。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75%。
(1)废气: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恶臭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的排放限值;恶臭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的排放限值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旋风除尘+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废水、软化浓水、锅炉停炉排水经川林板业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规定的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苍溪县石家坝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嘉陵江。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基础减震、隔声、设备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4)固废: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生物质燃料灰渣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3 苍溪县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32号 苍溪县粮油质量检验监测站 四川鑫碧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选址位于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32号,占地面积735平方米,约1.1亩,对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室进行装修(建筑面积735平方米)建设试验台、空调、实验柜等附属设施。该项目共购置仪器设备68台(套),包括检验检测仪器,数据处理设备及辅助设备。进行粮食质检相应的配套质检设施建设,办公设备采购,保证项目的有效开展与正常运营。项目总投资71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55%。
(1)废气:有机废气通过抽风系统+排风管道+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他行业”中的标准限值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无机废气通过抽风系统+排风管道+酸雾净化塔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实验废液倒入制定的废液收集瓶内,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送具有危险废物的资质单位处理。设备仪器清洗废水经酸碱中和沉淀处理后进入项目区域的化粪池,生活污水进入楼栋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苍溪县石家坝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嘉陵江。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设备合理布局、墙体隔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4)固废: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粮食、油料残留物、废试剂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纯水制备滤芯纯水制备定期更换滤芯,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本项目检验药品外包装等未被检验药品污染的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处理;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废移液器和废滤纸、液态失效剂、弃药品、被检出含有重金属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粮食、手套、废乳胶管、废抹布、沾染检验药品的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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