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6日,对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县猕产中心”)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财务收支情况
根据县猕产中心2022年机关账财务会计反映:2022年期初累计盈余-3611106.21元,当年收入33230808.19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当年费用33517553.39元,年末账面累计盈余-3897851.41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
2022年1月1日,资产总计6919735.13元,负债合计10530841.34元,净资产累计盈余-3611106.21元。
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6912977.11元,负债合计10810828.52元,净资产累计盈余-3897851.41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奖补项目成效不高,财政资金效益不明显
(二)产业奖补政策执行偏差,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三)应缴未缴财政结余资金
(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不扎实,造成项目资金损失
(五)预算不精准,执行偏差较大
(六)厉行节约执行不到位,租车办公费用偏高
(七)虚列职工工资,造成应付职工薪酬往来不实
(八)未经批准长期聘用人员,并将长聘人员社会保险费用以工资形式直接发放
(九)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针对发现的问题分别作出了处理并提出了审计建议:严格执行“三大百亿产业”发展奖补办法,加强奖补项目的绩效管理,确保产业成效,杜绝奖补资金一发了之;严格预算管理,厉行勤俭节约,杜绝资金浪费或损失;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确保“人、财、物、事”的规范化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猕产中心已在征求意见期间部分整改,部分问题正在整改中,具体整改结果由县猕产中心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