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3年2月至4月,苍溪县审计局对苍溪县司法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苍溪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年初累计盈余12132560.36元,累计盈余调整及变动1047768.6元;当年收入16373442.99元,当年费用18140751.38元,年末累计盈余11413020.57元。
审计结果表明,苍溪县司法局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审计年度内的预算执行情况,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中也发现存在预算执行不规范、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回收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费用。
2.未编制采购预算。
3.结余资金511183.78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4.挤占项目资金用于支付机关日常费用。
5.未制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超预算列支培训费。
7.差旅费报销不合规。
8.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
9.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回收。
10.未按规定将工会会员会费拨缴基层工会。
11.未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账,固定资产登记不详实。
12.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项目规划不科学。
13.民法典主题广场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苍溪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苍溪县司法局通过规范财务管理、强化项目管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