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3 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6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 2023 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322 号)精神,结合全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现就公开招募2023年特聘农技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和人数
拟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6名,岗位设置如下:
1.粮油种植产业特聘农技员2人;
2.肉牛羊产业特聘农技员2人;
3.经果类(大水果、小水果)产业特聘农技员2人。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范围及对象
1.特聘农技员从以下3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家庭农场主(家庭农场必须达到市级示范场以上,含市级)、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其中:粮油种植产业特聘农技员招募人选在我县优质粮油示范区优先选择。
2.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二)招募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配合工作积极,在当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3.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取得中级以上新型职业农民等级资格证书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先考虑。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25--55周岁,性别不限,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有违规违纪和不良信誉者,不得报名。
三、招募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本人申请、资格审核、考核面试、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等程序,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
(一)发布公告:通过政府信息网等公开发布招募信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收报名。
(二)本人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到2023年 11月 24日截止。
2.报名地点:苍溪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办公室(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联系人:任杰,咨询电话:0839-5583760,18131861937。
3.携带证件:申报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营业执照、新型职业农民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等级证书、获得的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提供原件、提交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面试:根据职位要求,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招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职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等额确定拟招聘人员。
(六)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将通过网络平台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5天。
(七)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特聘服务协议。
四、岗位职责
特聘农技员按照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带动农户增收等要求开展农技推广服务,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指导农户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服务乡镇、村组干部,协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农户科学发展种养产业。
(二)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对接农业技术部门和科研教学单位,为我县粮油产业和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对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三)鼓励结对开展农技服务。服从主管部门的总体安排,结对开展农技服务,不断增强服务对象生产技能和实操水平。
五、服务管理
(一)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农技员签订《苍溪县特聘农技员服务协议》,对特聘农技员进行规范服务管理。
(二)聘任期限:1年。
(三)待遇和保障:特聘农技员岗位补助预算标准为1万元/人。其中,年基本服务费0.7万元,年服务绩效奖励0.3万元(年终考核合格发放绩效奖0.3万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年服务绩效奖励)。资金从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中列支。
附件:苍溪县2023年特聘农技员申报表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