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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3-11-22 来源: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苍溪县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入围人员务必于2023年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到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人才服务大厅(苍溪县江南干道二段112号)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于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进行。请排名紧靠面试入围人员的考生保持报考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并做好可能递补的准备,因联系电话不畅通等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复审应携带的资料

1.《报名表》2份。《报名表》丢失的考生,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登陆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打印日期在资格审查前5日内视为有效)。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苍溪县外在编在职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和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6.限苍溪户籍的报考者需提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缴费及面试通知书发放

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每人缴纳面试费用80元,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及要求

(一)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

(二)面试要求: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以资格复审时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领取面试通知书当天无法到达的,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到指定地点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x.gov.cn)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三、咨询联系电话: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5220368

苍溪县人事考试中心:0839-5377486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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