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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11-28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87986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住院综合楼) 苍溪县歧坪镇龙门路上段20号 苍溪县歧坪镇中心卫生院(苍溪县第四人民医院) 四川德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在原项目红线区域内,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住院综合楼)。综合楼基础设施等,共4F,其中1F为CT、DR、储存室、值班室,2F为彩超、心电室、实验室,3F、4F为住院病区。新增床位36床。

  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环境影响为检验室废气、含微生物气溶胶的病菌废气、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及食堂油烟等污染。采取的主要措施:通过加强通风减少检验室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熏蒸和紫外线照射,同时加强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减少含微生物气溶胶的病菌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证给病人与医护人员一个清新卫生的环境;医疗废物暂存间每天定时消毒除臭,可避免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喷洒除臭剂进行除臭除味处理,同时在地面种植大量植物,因此项目产生的恶臭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食堂油烟依托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住院废水、门诊废水、检验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院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依托院内预现有处理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再进入一体化污水治理设备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的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歧坪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后排入东河。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定期保养、减震垫,风机设有隔声罩,同时风机出口设置消声装置,运输车辆限速、禁止鸣笛、设置指示牌加以引导。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器械及药品外包材料分类收集后,可回收的定期外售至废品收购站,无法回收的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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