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苍溪县审计局关于苍溪县总工会202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报告》(苍审财报〔2023〕4号)要求,现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财务管理方面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合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属财务人员业务不够熟悉,年初编制预算时,未考虑累计结余资金和部分预算项目未执行引起预算偏差。关于2022年末结余353200元,因县工人文化宫每月必须支付职工工资和缴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和日常运转支出,而预算需在3月左右才能经过相关程序审批完成,因此该结余资金作为本年度基本支出使用,已在今年3月使用完毕。今年在预算县总工会对下属单位的补助支出时已扣减该结余资金。今后,我会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遵循工会预算原则,做好统筹安排,完整、精准编制预算。
(二)关于保险缴纳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主要是因为我单位社保申报缴纳以上年工资、省平工资等为基数计算,但个人代扣部分按当月工资收入为基数按比例扣除,全年拉通计算存在有个人部分代扣、代缴金额不相等的情况。目前,我单位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保险清理,按清理结果已在今年6月工资发放中多退少补,并从今年起严格按照社会保险个人部分代缴金额在工资中代扣,确保扣缴合规。
(三)关于未按规定清退投标保证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于5月19日将保证金退回。
(四)关于滞留基层工会组织工会经费4531613.12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主要是因为我县基层工会数量多、范围广,部分工会无法取得联系,而基层工会自主申请经费返还意识不强和部分单位明显未足额缴纳工会经费不应返还等原因,导致我单位应付下级经费有余额。今年3月以来,我单位已通过发布公告、电话催促、上门宣讲等方式联系基层工会申请经费返还,对不应或不能返还的经费及时清理等措施,管好应付下级工会经费。
(五)关于多支付普惠资金10100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主要是因为2022年疫情形势严峻,县工人文化宫恒温游泳馆投入成本较高(平均每天气费支出约1000元),但收入一直较差,消费情况存在季节性差异,且该场馆年度普惠总支出没有超过限额(合同年度限额30万元,2021年度总计享受补助18.6万元,2022年度总计享受补助25.1万元)。2022年6月恒温游泳馆普惠补贴数据比对后月累计超限额10100元,为有利于该馆可持续运转,经党组会议审定同意不扣除超月度限额10100元。在今后工作中,我会将进一步加强县工人文化宫普惠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普惠资金管理办法,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六)关于医疗救助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罗晓蓉身患尿毒症,目前处于透析和药物治疗阶段,医疗费用多在诊所和药房产生,仅有3595.95元费用能提供相关依据,根据其实际困难情况,我会向其发放医疗救助8500元。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单位要求其补充了医疗费用票据。此后,我单位将加强专项帮扶资金的审核力度,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使用资金,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七)关于临时救助无证明资料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会根据2018年印发的《苍溪县总工会临时救助管理办法》(苍工发〔2018〕51号),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进行临时救助,目的是体现工会组织对会员职工和基层工会干部的人文关怀,但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导致个别救助申请资料不齐全。审计指出问题后已通知被救助对象补充相关困难申请。今后我会将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审核,对资料不完整的救助申请不予受理。
二、内部管理方面
(一)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1.已建会单位工会经费仍纳入工会筹备金管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自2021年起,广元市总工会通过经费汇缴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全市税务代征工会经费,系统默认所有单位缴纳经费均为筹备金,只有通过在系统单位信息维护模块中将“未建会”改为“已建会”,才能将所交经费识别为工会经费,因此存在有部分单位虽已建会但未提供资料至我单位进行系统信息更新,导致所缴经费类别仍被识别为筹备金的情况。下一步,我会将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扩大宣传渠道,督促各缴费单位尽快提交相关资料,我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更新信息,加强工会经费规范化管理。
2. 个别单位工会经费未及时收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单位对该公司进行了再次催收,该公司已于2023年7月补缴。
3. 个别新建会单位筹备金未按规定返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2年1月缴纳的筹备金该单位申请返回,于2022年8月已返还到位。2022年10月该公司申请返还2022年7月-10月缴纳的经费,我会也已进行了返还并将信息录入系统,目前处于经费自动返还状态中。下一步,对于未申请返还的筹备金,我会将核实并通过多种渠道催促其尽快返还。
4. 自行收缴的工会经费未按规定比例进行分成核算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2年我会对县卫健行业非财政全额预算单位进行开展了2016-2021年度的工会经费催缴专项工作,并制定《苍溪县卫健行业非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工会经费征缴暂行办法》,办法指出,考虑我县医院“一院两地建设”和基层工会阵地建设等客观实际,对应上缴县总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算的工会经费的40%部分)可申请按计划上缴。对以上问题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对自行收缴的应向基层工会返还的工会经费按规定的比例进行分成返还)。
(二)关于未按要求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定岗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我会已按上级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对社会化工作者进行了定岗,并由接纳单位提供了相关证明。
(三)关于未严格执行普惠活动会员超限额管理规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2年7月我单位新修订的普惠资金管理对会员行为进行了约束,要求“对会员未按规定消费的,县总工会提请会员所属单位进行警示谈话,同时列入县总工会普惠项目监管黑名单进行通报”,2021年1月我单位在“苍溪职工之家”公众号上对违规会员进行了处罚,处罚期为18个月,于2022年7月已解除。但与管理办法的规定还有一定差距,今后将严格普惠资金管理办法的执行,完善工会普惠资金管理系统,加强工会会员普惠管理。
(四)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今后,我会将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学习和培训,熟悉并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资料审核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其他方面
(一)关于工会经费汇缴系统信息录入不全,致使基层工会经费自动返还比例较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因我会工会经费征收范围广、经费汇缴管理系统创建时间短、部分单位难以联系且单位自主申请经费返还积极性不足等原因,导致我单位资料收集和系统信息录入较少,从而引起工会经费自动返还比例较低。今后,我会将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返还和信息收集录入系统的宣传,让更多的企业知晓并主动提供资料申请经费返还,用好用活经费管理系统和自动返还功能,让系统建设发挥实效。
(二)关于以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全面整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我单位尚未收回的住房公积金有5244.12元,其中王清华3000元、胡勇53元、邹春梅2191.12元,我会将全面进行催收。
苍溪县总工会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