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5月18日,苍溪县审计局对苍溪县白桥水库灌区一期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6年9月28日,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已成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工程第二批试点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川水函〔2016〕1286号)文件明确白桥水库灌区投资10540万元。
2017年5月17日,经公开招标确定一标段施工单位为四川嘉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3849.36万元。2018年7月27日,建设单位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二标段智能化控制系统中心站应用软件采购及安装项目施工单位为四川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46万元。
苍溪县白桥水库灌区配套改造省级试点项目一标段于2017年9月11日开工建设,2018年10月10日通过完工验收,2019年10月10日通过县级验收。二标段于2019年5月1日开工,2019年9月30日通过竣工验收。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实施增加了白桥水库灌区的面积,优化了灌区农田的灌溉能力,为农业增收创造了条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结算多计价款
(二)监理合同签订不规范
(三)签证管理不规范
(四)勘察设计单位履职不到位
(五)项目管护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结算多计价款的问题,责令据实结算;对监理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建设单位应规范合同管理;对签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应依法规范履职;对勘察设计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移送县水利局处理;对项目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加强管护。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苍溪县白鹭湖事务中心正在积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苍溪县白鹭湖事务中心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