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的规定,苍溪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2月24日至5月4日,对苍溪县总工会(以下简称县总工会)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县总工会属群团组织,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主要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县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苍溪县工人文化宫。
截至2022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人,其中:公务员7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5人,聘用社会化工作者12人。县工人文化宫实有在职人员7人,退休职工5人。
2022年度机关账的账面反映:当年总收入10725827.2元;当年总支出12897850.46元;上年资金结转结余11148600.56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调减191521.02元,年末资金结转结余8785056.28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总工会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文件资料,基本能够反映审计年度内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执行国家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相关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但审计中也发现县总工会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合理、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不合理
2.保险缴纳不规范
(1)残保金未足额缴纳
(2)多项社会保险扣缴不合规
3.未按规定清退投标保证金
4.多支付普惠资金10100元
5.医疗救助审核不严
6.临时救助无证明资料
(二)内部管理方面
1.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
(1)已建会单位工会经费仍纳入工会筹备金管理
(2)个别单位工会经费未及时收缴
(3)个别新建会单位筹备金未按规定返还
(4)自行收缴的工会经费未按规定返还
2.未按要求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定岗
3.未严格执行普惠活动会员超限额管理规定
4.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三)其他方面
(一)工会经费汇缴管理系统信息录入不全,致使基层工会经费自动返还比例较低
(二)以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全面整改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关于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要求县总工会应当收回结余资金,并在以后年度合理编制县工人文化宫支出预算;关于保险缴纳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县总工会县总工会应当对社会保险代扣代缴情况进行清理,多退少补,确保扣缴合规;关于多支付普惠资金10100元的问题,要求县总工会今后应当严格执行普惠资金管理办法,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关于医疗救助审核不严、临时救助无证明资料的问题,要求县总工会今后应当加强专项帮扶资金审核力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县总工会今后应当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收缴管理相关规定;关于未按要求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定岗的问题,要求县总工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1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定岗至基层工会联合会;关于未严格执行普惠活动会员超限额管理规定的问题,要求县总工会应当加强工会普惠资金管理,完善工会普惠资金管理系统;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县总工会今后应当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并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关于工会经费汇缴管理系统信息录入不全,致使基层工会经费自动返还比例较低的问题,要求县总工会应当及时完善工会经费汇缴管理系统信息;关于以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全面整改的问题,要求县总工会应当积极收缴相关资金,全面完成审计问题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相关规定,加强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三是及时完善工会经费汇缴管理系统信息,充分发挥管理系统作用;四是加大项目建设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档案管理。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总工会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县总工会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