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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04 来源:苍溪县乡村振兴局 打印 关闭本页

2023年度,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贯穿于乡村振兴工作始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果。现就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形成由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股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实施。一是对照《苍溪县乡村振兴局法治苍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调整充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能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提供组织保障。二是按照苍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发展结合起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推进步骤,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坚持统筹推进,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结合,列入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职工会等方式,听取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度,及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强化学习教育,培养法治思维。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抓住“关键少数”,采取自主学习、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二是落实干部职工常态学法。结合“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活动的开展,不定期召开干部职工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讲话精神,要求干部做好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提升干部职工遵法守法意识。三是抓好学法平台年度学法考法。根据《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学分管理办法》,依托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工作,机关干部学时完成率和参考率、考试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四是全面加强法治教育培训。通过专题讲座、“书记讲法”等开展乡村振兴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增加关于乡风文明、村民自治和村规民约、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干部依法治理水平和乡村振兴工作服务能力。

(三)加强法律服务,巩固脱贫成果。一是强化监测帮扶。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分层分类落实县乡村三级网格帮扶责任,同时,通过部门风险线索推送,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精准确定监测对象,落实帮扶措施,做好跟踪问效,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是强化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发挥机关法律顾问的作用,在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前,邀请法律顾问及相关专业人士对所有项目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投资安全、项目安全,进一步做好衔接资金项目风险防控。三是严格衔接资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库管理,确保项目库数据与资金项目实际情况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加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确保项目报账和资金支出信息及时录入项目库。

(四)深化普法宣传,凸显工作实效。突出普法宣传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宣传。一是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公开栏、悬挂横幅等重要形式,大力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丰富宣传内容。二是结合调研走访、“送法进村入户”等活动,采用入户座谈、召开院坝会等形式,开展进村入户宣讲活动,将法治知识与乡村振兴惠民政策带到田间地头,引导群众通过正常程序合理表达诉求,增强群众遵法守法用法意识。三是以“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为载体,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乡村振兴方面热点问题,制定发放通俗易懂的法律常识小手册,增强宣传效果。全年发放禁毒、反邪教、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各类宣传单、知识问答资料1000余份。四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普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由各股室按清单划定的职责分工落实普法工作,压实普法和执法主体责任,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形成良好的普法氛围。

(五)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一是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制定法律顾问实施管理办法,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坚持法律顾问对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文件、局机关相关合同等开展合法性审查,为矛盾纠纷的调处、解决提供有效法律依据和保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二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制度。在涉及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发展和群众利益等重大问题上,贯彻由部门提出议案,分管领导先期审查,最后提交局党组讨论决定的制度和程序,经局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后,再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民主决策等相关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决策行为,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工作任务中,凡涉及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安排、资金支出等重大事项,均邀请派驻乡村振兴局纪检监察组参加,至今未出现重大事项决策失误。

(六)坚持公示公告,强化监督效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全面落实公开工作机制,公布乡村振兴领域内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身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二是加强重要政策信息发布。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个环节纳入法治化轨道,事关脱贫群众、监测对象等系列惠民政策要通过各类信息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及时解答公众咨询,回应群众关切,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三是加强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对中省衔接整合资金等重点信息第一时间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项目入库、资金分配在政府网站公示,项目实施前和竣工后在公示栏公示。四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严格依法受理信访案件,信访涉及问题细化落实到责任股室,做到主动公开处理情况,自觉接受纪检以及社会大众的监督。

(七)加强维稳建设,构建和谐机关。一是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制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层层负责抓的信访维稳工作运行机制,制定领导干部接访办法,建立完善信访台账,搭建领导与群众直接对话的平台,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常态开展矛盾纠纷、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排查梳理风险问题,对化解稳控情况进行清单台账式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效防止乡村振兴领域重大风险的发生。三是开展网络舆情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做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问政四川”网络问政平台等管理督促工作,在接到转办线索后,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办、转办。一年来,共化解消除网络舆情14件,其中12345政府服务热线线索1条,书记信箱咨询件1件,问政四川咨询件12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乡村振兴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多次召开涉法议题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局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坚持会前学法制度,组织领导班子讲授法治课,带头认真学法考法。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发挥法律顾问实效,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依法履行乡村振兴部门职能职责,有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四是强化法治宣传,结合“八五”普法,抓好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干部学习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法律法规宣传普及。

三、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基层工作繁杂,人岗混用,掌握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比较缺乏,法治力量较为薄弱。二是工作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创新,面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创新性还不强。三是普法宣传不够全面,当前正处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时期,涉及乡村振兴领域广泛,法律法规较多,在普法宣传工作中,干部学习法律法规不够系统,普法教育工作还不够全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细化分解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

(二)加强法治培训,提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建立干部法律培训长效机制,在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上,探索和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和方法,开展以提高依法履责、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的法治学习和教育,加强机关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同时,把法治教育纳入全体职工培训计划,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竞争上岗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机关浓厚氛围。一是进一步加强局党组领导、全局参与的普法宣传工作领导机制,充实普法讲师团和队伍,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检查和督促,确保法治宣传落到实处。二是充分发挥宣传册、公开栏等传统媒介的作用,在运用好原有普法阵地的基础上广泛采用新闻媒体等新载体,加大普法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三是结合主责主业,全面深入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法律知识,将涉及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普法内容,增强普法实效。

(四)规范行政决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机关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签署重要合同、法治宣传培训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定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提高行政决策的法治化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抓好政策文件等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苍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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