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审计局2023年2月13日至6月15日对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苍审财报〔2023〕6号)。我局对审计中指出的有关问题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股室认真分析,研究部署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一)关于“决算草案编制不完整”的问题。2022年总决算报表中未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以及反映财政对县级国有企业和政府基金的股权投资情况。从2023年起,我局将严格按照《财政总会计制度》(财库﹝2022﹞41号)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加强业务学习,加强与县属国企监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准确完整编制财政对县属国有企业的股权投资情况。
(二)关于“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的问题。一是部门决算年初预算数与批复数不一致,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没有把上年结转数纳入预算编制,批复时纳入了编制。二是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数据在系统间不一致,我局已督促县经信局、县百利事务中心、县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路中心等有关单位认真分析并说明问题出现原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部分单位决算数与财务账数据不一致,我局已督促乡村振兴局、五龙镇、石马卫生院等有关单位完成了调账处理。从2023年起,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加强对各单位部门决算草案编制管理,确保准确完整编制部门决算草案。
二、预算编制方面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一是年初少编制政府性基金21000万元,省财政厅于2022年1月12日下达提前批新增专项债券,此时我县已完成年度预算编制,未将新增批次纳入2022年度预算编制。二是少编制2022年债券到期偿还本金87480万元,今后我局将认真做好当年度债券资金偿还本金来源测算并纳入预算,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三是未将2家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四川苍溪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红润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是2021年财政出资企业,因我局编制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是依据相关企业2020年末财务报表相关收支及利润数据,该两企业2020年尚无财务报表,因此未纳入。下一步,我局将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二)关于“少设置预备费816.38万元”的问题。从2024年起,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加强业务学习,合理设置预备费,以备当年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开支。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一)关于“追缴不力,财政收入未收缴入库3601.94万元”的问题。审计后,我局立即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加大收缴力度,截至目前,四宗土地出让金已缴入库3145万元。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加紧催收欠缴的456.94万元,确保剩余收入及时缴库。
(二)关于“非税收入3361.34万元未及时缴库”的问题。此项问题已整改,其中2022年非税收入年末未缴库余额3216.14万元已于2023年1月全部缴入金库,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收入余额145.2万元已于2023年4月收缴入库。下一步,我局将严格遵守国库管理条例,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库。
四、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一)关于“应收未收债券利息16411.98万元”的问题。我局根据利息上缴周期每半年催收一次利息及发行费,2023年已发放70余份《催缴通知书》,截至2023年10月共收到7个单位缴纳的发行费和利息22393 万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债券资金利息催收力度,及时向债券资金使用单位下达《催缴通知书》,采取扣减指标、实地催缴等方式督促债券资金使用单位尽快上缴利息。
(二)关于“预计债券收益未收缴入库”的问题。我县已完工专项债券项目因建设进度滞后等原因,均未能按照实施方案内的时间完工和投入运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收益进行测算,截至2023年10月底县城供水工程等6个项目已缴纳收益8458万元。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催收力度,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强对已完工项目的运营管理,提升运营效果,实现收益最大化。
五、专项资金方面
(一)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关于“项目推进缓慢,未及时发挥资金使用绩效”的问题,此项由相关部门向你局提交整改情况。
2.关于“合同约定事项不完整”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目前,县文化和体育旅游局已与四川中久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在付款周期处约定了具体付款时间。
3.关于“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审计指出后,项目单位加紧组织施工,陵江二小分校(三清小学)及附属幼儿园改扩建项目(一期)、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红四方面军出发地环境提升工程(一期)均于2023年7月底完工。
(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关于“未有效落实追偿管理机制”的问题。2020年至2021年县交警大队对3起案件共垫付9万元,截至2022年收回垫付款5万元。其余两笔垫付款共4万元,发出偿还通知书后一直无法联系到当事人,目前正继续追偿。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县交警大队继续加大追偿力度。
2.关于“垫付程序不合规”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县交警大队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垫付救助基金。
(三)春节慰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关于“结余资金1.3万元未上缴财政”的问题。已整改,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春节活动费用结余资金1.3万元已于2023年8月交回县财政。
2.关于“重复发放2人慰问资金0.2万元”的问题。该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整改。
苍溪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