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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审计局关于东青镇2021年和2022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24-01-18 来源:苍溪县审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23年7月3日至11月8日,对东青镇2021年和2022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东青镇镇政府属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的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工作。

2021年预算情况:本年年初预算15034733元,年中追加13567430元,总预算28602163元。2021年决算情况:本年收入合计28602163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453747.84元,本年支出合计32055910.84元。

2022年预算情况:本年年初预算21103625元,年中追加9554185元,结转结余和存量安排2279519元,年末收回指标4642617.21元,当年实际使用财政资金指标28294711.79元。2022年决算情况:本年收入合计28836924.65元,本年支出合计28294711.79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2212.86元。

审计结果表明:东青镇在审计期间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基本真实、较完整地反映了审计年度内的财政决算情况,其财政决算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进行资产核算

(二)预算管理不到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费用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

(四)往来款长期挂账

(五)公务卡结算项目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六)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不规范

(七)款项未直达收款人

(八)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九)个别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前未进行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备案

(十)应急项目指定施工承包方,未按要求在储备库中选择施工单位且未按要求上报县级主管部门验收

(十一)未按合同约定扣取质量保证金

(十二)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分别作出了处理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完善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程序合法、合理、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东青镇正在整改中,具体整改结果由东青镇向社会公布。



苍溪县审计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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