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苍溪县审计局对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隐患治理和排危除险专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2022年苍溪县隐患治理和排危除险专项资金共下达预算指标1279.12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963万元,合计3242.12万元。县级财政部门下达资金指标3242.12万元。截至2023年7月底,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使用2435.32万元,余806.8万元暂未使用。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隐患治理和排危除险项目的实施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各项配套管理制度较为健全,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较为规范。在审计期间提供的有关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基本真实、合法、完整;项目资料基本能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该项目实施情况。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存在超进度付款、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进度付款30.13万元。县自然资源局未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未达到主体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30.13万元。
(二)支出附件不齐。县自然资源局在未见工程量清单等工程进度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支付部分项目工程进度款。
(三)多计工程价款7.19万元。个别工程项目存在结算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与实际建设强度等级不符等情况。
(四)审核把关不严,项目资料不完善。部分项目明细资料不完善,项目资料存在未签字盖章、文件缺失等问题。
(五)项目未按时完工,未及时发挥资金使用绩效。部分项目完工时间超合同约定工期。
(六)项目管护不力。漓江镇五凤村3组富龙湾滑坡排危除险工程中,P3水沟及两侧杂草丛生,沟内有杂物淤积。
(七)初验问题整改不到位。个别项目未按照竣工初步验收意见书的要求进行整改。
(八)信用监管不到位。未及时督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承担单位在信用平台录入项目相关信息。
(九)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项目合同未明确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付款周期;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内容与《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内容不一致,并存在条款内容缺项的现象。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等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对资金方面的问题,要求强化资金管理,严格审核报销附件,确保财务票据支撑依据充分、要素齐全,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周期进行付款,保障资金安全。对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强化项目结算管理,积极履行监督审核职责,据实结算;强化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确保归档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加大项目管理及跟踪检查力度,按要求及时组织各类项目验收;并强化合同审核,规范合同内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强化资金监管,严控项目支出;完善制度建设,夯实管理基础;加强项目监管,规范工程建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县自然资源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