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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审计局关于苍溪县2021年与2022年乡村振兴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24-01-18 来源:苍溪县审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12月8日,对陵江镇人民政府〔以下**乡(镇)人民政府简称“**乡(镇)”,如“陵江镇”〕、百利镇等25个乡镇和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等16个县级有关部门使用2021年与2022年乡村振兴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2021年至2022年,我县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7782.82万元,配套其他财政资金3197.86万元(县交通运输局配套交通专项资金),共计投入乡村振兴资金90980.68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截至2023年6月30日,共支付乡村振兴专项资金74967.35万元(其中补助类13703.04万元、工程类61264.31万元),结转结余资金16013.33万元(其中:结转11297.04万元,结余4716.29万元)。

其中:船山乡村振兴项目投资7000万元(彩票公益金5000万元、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000万元),用于陵江镇、白鹤乡和浙水乡3个乡镇13个集中连片村,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融合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等五类115个子项目建设。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21年至2022年,计划建设项目1097个,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完工项目1075个79205.68万元,已支付68923.28万元,结转结余资金10282.4万元(其中:结转8003.11万元,结余2279.29万元);未完工项目10个9338万元,已支付6044.07万元,结转资金3293.93万元;调减项目12个投资2437万元(县财政已收回另行安排使用)。

其中:船山乡村振兴项目计划建设项目115个,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完工项目115个7000万元,已支付6275.20万元,结转结余资金724.80万元(其中:结转181.38万元,招标结余543.42万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与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资金856.71万元

2.个别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

(二)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白鹤乡结算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施工单位编造虚假资料骗取项目资金31.23万元

2.未按验收工程量据实结算

3.将个别未实施的子项目纳入结算,多结算价款45.13万元

4.个别项目验收不细致,多结算价款44.93万元

5.无依据增加工程量,多结算价款28.84万元

6.个别项目重复结算

7.隐蔽工程签证量不实

8.未按设计施工,应减未减工程价款

9.浙水乡船山乡村振兴项目部分子工程结算不实

10.浙水乡结算部分规费费率计取不正确

11.陵江镇超过合同工程量±15%的部分未按合同要求调整综合单价

12.编造资料、虚报冒领培训资金

13.县乡村振兴局个别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导致采购货物规格型号与合同要求不符

14.县乡村振兴局多结工程价款0.38万元

15.三川镇个别村在项目管理中,未认真履职,导致项目结算不实

16.永宁镇多结算税金5.42万元

17.东溪镇五童村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备案

18.个别项目实施政府采购不规范

19.个别乡镇对供应商资格审查不严,项目涉嫌围标串标

20.漓江镇个别项目管理不到位,招标程序不合规

21.个别合同要素不齐

22.项目管理不规范,工程未经审批擅自变更

23.五龙镇个别项目资料时间逻辑混乱

(三)参建单位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县乡村振兴局履职不到位

2.县农业农村局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把关不严

3.白鹤乡对项目监管严重失职

4.陵江镇对项目监管履职不到位

5.百利镇未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6.五龙镇金龙社区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把关不严

(四)项目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1.白鹤乡船山乡村振兴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效益差

2.陵江镇个别子项目成效差

3.浙水乡部分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及管网覆盖已损毁

4.漓江镇个别产业园规划不合理、管护不到位,无效益,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5.县乡村振兴局采购设备部分无法正常使用

6.个别项目绩效不高

(五)其他方面的问题

1.陵江镇对项目采购设备疏于管理,导致施工单位寻机骗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2.浙水乡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中介机构费用

3.浙水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登记入账

4.三川镇部分集体资产产权不明晰

5.审计中介费用支付不规范

三、审计调查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分别作出了处理并提出了审计建议:(一)建议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牵头”原则,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规划、技术指导、督促检查、竣工验收、绩效管理等相关项目管理工作。(二)建议建设单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积极组织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进一步加强项目设计、预算、监理和结算审核把关工作。(三)建议进一步加强项目资产管理。切实加强建成项目资产的管护责任,产业园区,要摒弃重建轻管的思想,增添措施完善管护机制,确保产业园区效益。其他资产,要健全制度,明晰产权归属,落实专人管理,加强维护与保养,确保资产收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乡镇、部门已在征求意见期间部分整改,部分问题正在整改中,具体整改结果由相关乡镇、部门向社会公布。



苍溪县审计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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