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四) » 详情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四)
时间:2024-01-31 来源: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年夜饭消费提示


一、家庭年夜饭

(一)采购食材和预制菜请认准持有有效证照、储藏条件好、符合卫生要求、明码标价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网购食材要注意查看卖家的相关许可及经营范围、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购买、使用前要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异味等;购买时要索取购货凭据或保留购物小票以备维权所需。

(二)生、熟、荤、素食材应分开切配,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污染;烹饪食品要烧熟煮透。

(三)剩饭剩菜,保鲜膜密封后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应加热煮透,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四)各类菜品注意荤素搭配,均衡膳食,饮食适度。

二、预订年夜饭

(一)外出聚餐时,请选择持有有效证照、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的餐饮单位,索要正规发票、收据或留存付款凭证。

(二)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食用凉菜、熟食卤味和生食水产品等冷食、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许可是否核准有相关冷食、生食类的经营范围。

(三)倡导文明节约,根据人数适量点餐,主动践行“光盘行动”,反对餐饮浪费。

三、外卖年夜饭

(一)订餐前请查看商家证照、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等信息;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以缩短食物运送的时间。

(二)收餐后,先检查“食安封签”、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要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避免冷荤类食品、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苍溪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