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检查发现,百利镇任天伦烟花爆竹零售店(证号:(川)YHLS〔2023〕CX260)、白桥镇胡六强烟花爆竹零售店(证号:(川)YHLS〔2023〕CX022)不再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安全条件,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超越职权或者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安全条件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撤销其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撤销以上2家烟花爆竹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特此公告。
苍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