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在中共苍溪县委和中共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自然资源管理与政府法治建设,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助力全县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苍法委办(2023)2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简要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明确法治方向,统筹部署强职责
一是坚定法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系列重要论述,坚持把法治建设同自然资源管理有机结合,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严守法治底线、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生命线,切实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会前学法的重点内容,全年开展法治学习集中宣讲教育2次,集中普法培训1次,做到了融会贯通、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二是强化法治部署。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县自然资源“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苍溪县自然资源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将全系统法治建设和阶段性工作通盘安排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的始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分工负责”的法治工作格局。三是强化法治责任。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及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法治建设落到实处,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和政绩考核体系。强化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股职能职责,落实专人从事法治建设工作,将各股室和下属单位的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细化《苍溪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工作责任清单》和法治账图,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切实强化法治建设责任。
(二)优化法治环境,公示公开强服务
坚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法治建设实效。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开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政府公布清单及法律法规,认真梳理自然资源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范围内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并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证明事项承诺制,除上级公布清单之外无自行设立证明事项,实行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制定了格式文书供申请人使用。持续开展“容缺承诺制”改革,制定了《容缺受理承诺书》格式文书,供申请人使用,明确了规定申请人在必要件齐全的条件下,自愿填写《容缺受理承诺书》后予以受理,缺失材料在取证环节补齐即可。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接受全社会监管。2023年认领完善本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22条,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完备率达100%,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工作,全年数据资源目录编制185条,行政监管行为数据录入量1058条,监管行为覆盖率100%。四是加强“双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数据归集和共享,杜绝漏报瞒报情形,落实相关责任股室指派专人负责,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周内作出行政决定的相关数据推送到“信用中国”网站,数据合规率100%、公示及时率100%。
(三)强化法治监督,规范行为强效能
一是健全内部监督工作机制,所有行政执法案件落实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集体会审等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行政执法分类检查事项责任清单,对7个有行政执法事权的内部股室及下属单位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切实强化本单位的行政执法监督质效。二是依法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对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等重点领域的动态巡查和执法力度,全年立案查处并公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15件,行政执法案件实行全过程记录,完成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治审核23件并建立台账。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先后组织开展了“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和涉企行政执法案卷大评查专项行动,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法治为民效能。四是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制定了《苍溪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行政应诉应议出庭提醒机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行政应诉工作责任,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规范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严格执行县人民法院撤销花海乡田项目行政处罚的判决决定,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全年共参加司法应诉案件11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7件、民事诉讼案件3件、检察监督1件。
(四)着力法治学习,提升素质强担当
一是落实常态化学法普法,制定年度学法普法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清单,抓好抓实常态化学法普法工作。通过会前学法、周三夜学和集中培训等方式,全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4次,学习宪法、土地管理法等其他法律法规7次,落实各分管领导轮流学法讲法12次,举办了苍溪县自然资源局春季法治培训班,参加全市土地管理法等专业法律培训1次,开展《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集中培训2次。二是创新学法普法方式,坚持以考促学,组织4名新进人员开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全年本单位153人在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学习,147人考试合格,参考率达96.1%。抓住“6.25土地日”“12.4宪法日”等重大节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散发宪法与民法典、土地管理与耕地保护、地灾防治与安全生产、不动产登记、城乡规划等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8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切实提高了全社会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意识,营造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扎实开展法治惠民活动,以学法普法用法为抓手,深入解决历史积压的问题楼盘办证、拆迁安置、土地整治等领域的民生问题,全年以更优法治供给,帮助群众解决汉水秀城等楼盘办证等急难愁盼民生问题6个。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中创建不动产“梨即登”党建品牌1个。四是狠抓违法案件查办,全县自然资源领域2023年共发现违法占地20起,有效制止5 起,立案查处15宗。其中责令退还土地 20660.09 平方米,没收地上建筑物 336.88 平方米,拆除建筑物 20187.46 平方米,收缴罚款63.84万余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4件。年底已经结案15 件,结案率100%,切实做到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震慑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五)健全法治建设,提高治理强保障
一是清理执法队伍,认真清理全县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编制、身份、资格条件和执法证件有效期限,全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达编制数40人(参公管理),现有在编数37人,实际在岗数39人(因从乡镇及县级部门遴选未办理调动手续2人)。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规范化管理,全年清理已退休、外调及不符合行政执法资格12人,全局现有行政执法证人数75人,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二是全覆盖联动执法办案。在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中,实行“属地管理,局(大队)所(中队)联动,以局(大队)为主,独立办案”,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独立办案,一竿子直插到底,不存在执法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执法、无委托执法的情况。与县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水利等部门就全县砂石料场和商混搅拌站违法占地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履行执法协助义务,严格执行执法事项争议协调决定。三是强化法治保障,2023年全县自然资源系统新进人员6人,及时组织参加通用法律考试取得执法证资格4人。将公职律师招考纳入考虑范围,在年度人才招考引进工作中,注重引入法律专业大中专毕业生1人,建立公职律师考聘激励工作机制,鼓励中青年干部职工积极应考。聘请常年法律顾问4名,其中局机关2名,下属事业单位2名。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邀请参加单位行政执法重大事项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四是深化系统治理,按照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安排部署,深入扎实开展自然资源系统治理“深入整治年”活动,全年紧盯党风廉政建设、耕地保护、规划领域、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等11个方面,采取班子集体找、干部职工提、公开征集意见等方式查摆问题22个,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40余条,新建或修订《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等制度12个,现已完成全面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存在不足。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我局主要采取文字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进行记录,音像方面由于设备不全,行政执法过程存在缺陷。
二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法治工作机构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人员行政执法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与法治政府建设不相适应。
三是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持续深入。干部学法普法活动中,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单调、形式单一,缺乏精准性和趣味性。没有根据不同股室、不同岗位、不同人群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标准和内容大纲,多数宣传培训基本上还处于不分岗位、不分职级、不分对象的“一锅煮”状态,针对性不足,学习效果欠佳。
(三)2024年工作打算
一是推进法治宣教精准化。认真总结以往学法普法经验教训,针对不同股室、不同岗位、不同人群制定差异化法治学习内容大纲,建立不同类别、不同主体、不同要求差异化评议考核标准,对症下药,精准施策,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切实尊法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积极探索开展以案释法、以考促学、主题宣传教育等法治宣教活动,增强学法普法工作趣味性、互动性,提高学法普法实效。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强化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职能职责,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治审核等内部监督制度,优化法律顾问(律师)全程参与、集体会审等内部监督制度,提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案件质量。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明确行政执法分类检查事项工作责任清单,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规定,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及时纠正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发展环境的内容,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三是推进执法监督常态化。管好用好互联网+、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等系统平台,在实干实践中自觉接受法治监督,督促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学法用法依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加强公职律师培养引进,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加强对法治工作岗位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是推进行政调解人性化。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中,充分运用庭前调解、和解机制,切实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和作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与涉案当事人沟通,找准行政争议纠纷的根源和症结,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最大价值追求。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