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苍溪县水利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秉承水利高质量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十个加强”工作目标,服务大局、务实创新、加压奋进,不断将法治水利建设纵深推进。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法治政府机制建设
2023年,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法治政府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和工作推进会,亲自研究部署全年法治水利建设工作,制定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将水利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组班子年度工作总 结及班子成员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见效。
(二)全面加强学法普法制度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和“八五”普法工作的全过程。
2.建立法治教育长效学习机制。按照年初印发的《2023年度普法工作暨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普法责任清单。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考试制度。深入持续开展“主要领导讲政治讲廉政、班子成员下基层讲党课、“周三夜学”股长讲业务、执法人员应知应会培训”四大活动。一是开展会前集中学法,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开展学法考试,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通过率为100%;“四川普法”“法治广元”等微信公众号关注率和学法考试参与率为100%,开展股长讲法学法6期。三是加强廉洁教育和红色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红军渡清明祭扫革命烈士和黄猫垭红色教育活动,全年开展水利系统思想政治建设集中谈心谈话150人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3次,党组成员到党建联系点讲党课10次。
3.不断强化执法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了第31届“世界水日”、第36届“中国水周”和“12.4”宪法宣传日专题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200多份,咨询解惑、政策业务知识宣传260多人次。对被警示约谈单位和水事违法人员开展专项法律普法学习。开展普法宣传“五进”活动,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村石马镇五峰村开展水利法律法规宣传和“廉政坝坝会”活动。
(三)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全市水利系统水行政案件县区交叉评查活动和县司法局组织的各部门案件评查活动。组织执法骨干人员参加全省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和在西北政法大学召开的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通过持续深化“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全面加强机构职能建设
1.全面明晰职能职责。全面推广应用“1+8”示范试点成果,按县依法治县委员会“1+8”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制定符合工作实际的“苍溪县水利局法治账图”并上墙明示,理顺各股室的职责关系和统筹结合,有力推动水利工作高效、有序发展。
2.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对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行政执法权力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类检查事项目录等“一目录五清单”及时更新调整完善并依法公开,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准确性和透明性。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非禁即入”。
(五)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对5起立案查处的重大行政处罚和4起“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法进行公示备案,政务一体化平台公示行政许可61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依规审核报备规范性文件9份。
2.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达权律师事务所续签法律顾问协议,将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理诉讼、行政调解等作用。建立部门公职律师制度,已有1名执法人员获得公职律师资格,现已推送到省水利厅“水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和师资专家库”。
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日常的监督检查过程中,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减少入企检查次数。2023年度按照依法下放、合理下放的原则,将部分行政处罚权向乡镇下移,赋予并下放乡镇县级水行政处罚权16项并与31个乡镇签定了《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二批)交接书》。
(六)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建设
1.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加强水资源、水土保持、防汛保安、河道采砂等“五大”领域重点行业监管违法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对执法检查、遥感监管等业务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开展核查并填报线索台账。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及在建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等专项检查工作,完成种类疑似问题图斑核查。2023年,先后开展4次督查,发出问题整改督促告知书10份,提醒敦促函6份,累计排查整改各类问题隐患311个。切实做到问题整改有结果,案件查处有效果。
2.加大专项行政执法力度。一是深入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与毗邻的阆中市深入开展河湖管理跨区域联合执法联合行动,对嘉陵江苍溪县至阆中市水域砂石加工料场、建筑物、排污口等采取联动巡查,共巡河6次,召开联席会6次,整改发现共性问题3个,个性问题5个。二是有序推进关闭退出砂石临时中转站。由我局牵头县交运、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和亭子镇、浙水乡人民政府,深入现场,多次约谈、督促亭子湖库区两个砂石中转站按期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料、设备及板房,实现了依法妥善关闭退出。三是深入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大力开展河湖保护专项行动,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打击“五大”重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摸排水事违法问题线索10个,其中占用河湖岸线、涉河违建工程、河道“四乱问题”问题线索共3个,涉(水)库问题线索1个、非法取水问题线索2个、砂石开采问题线索4个。按照“两高三部(门)”的“约谈一批、挂牌一批、处罚一批”等“六个一批”专项行动处置要求,对排查发现的线索,立案查处5起(含不予处罚1件),已办结3起,罚款9万元;约谈整改1起;限期内完成整改4起。
(七)全面加强联合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联动,大力开展联合管理合作机制,加强扫黑除恶、河湖安全管理、河道砂石等领域的联防联控、联合执法行动。二是加强与司法协作联动。邀请县司法局对水事执法争议案件参与案件讨论,开展2022年度以来涉企案卷评查,积极推动司法行政指导。三是加强与法院协作联动。2023年3月县法院会同与我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讨论修改我县《关于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办理协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强了我县水环境资源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四是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联动。强化与检察机关会商研判,高度重视检察建议,限期核查办理了县人民检察院转来的“涉河道倾倒渣土、砼渣”“未经批准擅自打井抽取地下水用于企业生产活动”的两起立案建议件。五是加强部门协作联动。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和乡镇召开2023年嘉陵江干流及东河苍溪段河道采砂专题会议和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联席会议,加大砂石领域管理和执法力度,形成执法管理合力。
(八)全面加强政府服务履职能力建设
1.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做到“事进、人进、权进、章进”。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动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做到水行政事项“应录尽录”。认真落实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及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35项,其中行政处罚33项,行政强制1项,及时更新2023年度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全年办结服务事项61件,满意率达100%。县政务大厅水利窗口获得2023年第三季度红旗窗口、“四川省第二届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服务技能大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窗口)”。
2.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是强化信用管理。在“信用中国”(四川广元)平台公示苍溪县防汛减灾事务中心等招标人信用加扣分情况,同时将水利部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统一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活动中合理规范应用;二是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由2%降至1%,履约保证金降至5%,首次对中小微企业免除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各类保证金155.35万元;三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2023年公开招标水利项目13个全部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四是提升投诉处理效率。及时核查处理张X反映我县某水土保持治理示范项目招标中违反有关问题的投诉问题,办理效率投诉人十分满意;五是积极开展4个县级联挂企业“大走访”活动。协调解决苍溪县天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学校附近超市烟草证办理难的问题,在联挂企业为职工办理4万余元的支农和工会购物卡。进一步提升社会满意度,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持续向好。
(九)全面加强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设
成立水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大力开展水事纠纷调处化解和行政案件应诉工作,把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问题整改活动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行动力、落实力。积极受理回复举报人俞xx各级走访问题,实行了领导包案,制定“一对一”稳控方案。及时处理回复杨x、侯xx的砂石历史遗留问题信访。积极开展苍溪县守祥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在河湖“清四乱”中拆除的砂石加工料场资产评估核算工作。积极履行人民法院裁决我局与邱某等人施工合同纠纷案生效判决,履行支付179.92万元协议工程款。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应诉1起省高级人民法院、3起市中级人民法院、3起县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案,这些案件均已胜诉。
(十)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问题整改建设
组织召开依法治县专题研判会,全面分析研判系统行政执法工作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大调解、大收集、大研判、大整改、大回访”五个步骤实施,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活动。重点围绕打击矿霸砂霸、违法开采砂石等涉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水政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大调查,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将“执法不规范问题、执法方式简单问题”作为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将“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执法公示信息共享渠道不畅”作为突出问题开展承诺整改并加强跟踪监督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大回访,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熟练运用法律的能力不强,整体能力提升缓慢。
(二)水利普法宣传教育存在时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无水行政执法经费,无执法装备,水行政执法受到制约。
(四)水行政执法刚性不强,案件查处震慑力不够,松软现象客观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切实做好水行政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结合“八五”普法工作,着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行业监管密切的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地向社会宣传保护水资源与节约利用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水法治环境,提升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二)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要按照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要求,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努力建设一支组织健全、素质优良、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群众满意的执法队伍。
(三)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按照权责清单的要求,配齐配强执法队伍,积极争取执法经费保障,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
苍溪县水利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