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县民政局紧紧围绕《苍溪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苍法委〔2022〕2号)《苍溪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苍府法组办〔2023〕5号)《关于做好近期重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苍法委办〔2023〕15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民政行政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抓好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了民政系统应有的贡献。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2023年,局领导班子以主题教育学习活动和“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为重点,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到各个方面。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3年全县民政领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做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精准施策。
(二)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一是制定了《苍溪县民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苍溪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计划》,细化了法治工作任务。二是制作法治账图。编制各类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并公示,明确各类行政执法活动的步骤和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三是有效建章立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四是严格落实县级行政权力清单,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溪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苍府发〔2022〕6号)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我局今年调整的行政权力共有39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2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对照已梳理出的行政权力,从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责任主体及实施依据四方面制定了《责任清单》,明确了追责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确保“两个清单”合法有效,法定职责履行到位。二是根据《苍溪县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规范执法操作流程,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苍溪县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规定,对行政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做好案卷整理工作,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三是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力度,共检查89户次,涵盖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养老机构、慈善会等多个领域,监管行为做到应录尽录,实施清单完备率达100%。
(三)加强社会组织领域行政执法。一是严把登记审查程序,加强事前监管,依法开展各项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对拟成立、变更、注销的社会组织严格登记前审批制度。本年累计新登记社会组织10家,注销3家,变更6家。二是狠抓年度专项报告,加强事中监管。开展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整治重点、工作步骤,组织我县社会组织做好自查自纠,督促其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管理平台”年度检查填报系统,按要求提交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并联合市场监管、人社、教科、公安等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活动抽取10家社会组织开展重点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落实整改。三是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加强事后监管。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清退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拟对不参加年检年报、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9家社会组织予以行政处罚。
(四)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专项整治活动。每月常态化开展一次对8所公墓的全覆盖检查,对公墓的业务流程,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和安全生产严格监管,并专项开展对圣天公墓的年检工作,截至10月,累计检查12次,出动工作人员40人。加速推进殡葬设施建设,在年初完成了对元坝、浙水、东青公墓的项目验收,目前均已投入使用,县级公益性骨灰堂也在8月全面完工,目前正争取资金新建骨灰格位和办理其他部门的项目手续。出台印发《苍溪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殡葬领域执法的通知》,并已开展一次活人墓、豪华大墓摸底和整治工作。张贴横幅、车辆广播宣传、发放殡葬服务手册2200余册,将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纳入村规民约,形成制约机制,完善村(社)红白理事会,建立白事顾问。利用清明、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累计换出鲜花5000朵,并在清明期间利用苍溪发布公众号和县人民政府公告公示栏发布绿色殡葬倡议书2篇,截至10月底,今年共发放绿色惠民殡葬补贴439人,合计27.69万元。
(五)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基础法律防线,营造未成年人保护浓厚氛围。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6月宣传月组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近两年来,制作宣传挂图500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组建各部门、“五老”人员等80余人组成的宣讲团,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五进”系列宣传活动,制作灯箱广告35个、宣传挂图8套共376幅,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图书1万余册,开展巡展讲座达200余场次,收到留言心得5000余条,开展心理咨询、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媒体发布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相关文章、视频100余条,在苍溪电视台播放相关专题栏目5期。全县中小学充分利用思政课、活动课等,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学习,通过讲座、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防欺凌、防溺水、防灭火、防自然灾害、防诈骗、预防性侵害等安全教育,切实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搭建留守儿童之家、千名教师访万家等“七个平台”构建家校共育新模式,建立家长培训机制,设立家长培训课程,组织全县6.4万余名中小学生家长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竞赛,签订家校管理责任协议书6万余份,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5万份。
(六)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全面建设法治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谋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每个月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开展会前学法学习。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有效落实推广民政领域相关法治内容深入人心,我局坚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好、落实好、贯彻好。首先要抓好法律法规学习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行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培训学习;其次是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将涉及民政方面的法律常识及时对服务对象进行宣传,争取服务对象对民政工作的支持;最后要坚持依法行政,增强法治意识,确保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法治审核有待加强,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案卷的制定和保管需进一步规范。二是部分法治建设措施尚未真正落实到位,有时候出现重业务,轻中心工作,流于形式,致使工作成效不明显。三是法治宣传形式单一。法治宣传只停留在简单的悬挂横幅、标语、发资料等方面。四是干部学法自觉性有待提高,法律素质、知识更新速度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细化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举措,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牵头股室:党委办、办公室)
2.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入脑入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会前学习以及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法考法的重点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普法阵地和媒体宣传平台的管理。(牵头股室:党委办、办公室)
(二)围绕中心大局开展普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3.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法治实践。组织开展民法典中涉及婚姻、收养登记等主题宣讲活动,探索推动由乡村(社区)向其他行业领域延伸拓展。(牵头股室:社事股、救助股,婚姻登记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4.组织开展“一月一主题”活动。落实好2024年度苍溪县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任务,开展主题宣传,结合民政系统职能职责,以未成年人保护、养老诈骗等为宣传重点,广泛宣传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力推进民政法治宣传工作任务走深走实、见行见效。(牵头股室:救助股,养老服务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三)持续推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
5.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各股室全覆盖推行法治“账图”。推动落实好2024年度苍溪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牵头股室:办公室,责任股室:救助股、基政股、社事股、财务股、党委办)
(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6.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挖掘地区特色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和传承运用,讲好苍溪传统法律文化故事,有序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牵头股室:办公室)
(五)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苍溪
7.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配合做好2024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牵头股室:基政股)
8.推广建设“社区(村)法律之家”。配合做好“社区(村)法律之家”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社区(村)法律之家”规范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度。(牵头股室:基政股)
9.提升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质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牵头股室:基政股)
苍溪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