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和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法治建设。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为切实抓好依法治县工作,我局成立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员(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依法治县工作的各项日常事务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局党委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及时梳理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不断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法治思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落实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工作与重要节点相结合,组织参加 “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宣传”“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通过组织培训、集中学习、广场宣传、微信推送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大力开展以综合行政执法实践为载体的法治宣传活动,使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三)依法全面履职,保障服务质量。
1.实施街道分级管理,引导摊贩规范经营。按照分级分片,疏堵结合,安全畅通的原则,将街道划分为一类街、二类街、三类街,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一类街严格管理,禁止占道经营,确需占道的由综合执法局一户一审批,禁止车辆维修、五金加工、废旧回收等业态;二类街科学管控,根据人行道状况设置“外摆位”,施划“一米线”,允许在线内占道经营;三类街弹性管理,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影响人员通行的情况下,设置便民服务摊位、便民宣传栏等,允许占用部分城市人行道摆设卖菜、百货、日杂等早、夜市。
2.设置临时便民摊点,缓解摊贩管理难问题。一是对城区现有形成规模的流动摊点进行规范,统一经营时段,统一餐车外貌,统一环境卫生要求。二是在帝景豪庭一号门、汉水秀城一期横街等处规划蔬菜经营临时摊位30余个。
3.以“创”促“管”,解决城市治理难题。一是创文创卫工作有序推进。以创国卫为契机,助力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会同住建、环保、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效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下一步将对标对表完成问题整改,确保创建成功。二是稳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定了《苍溪县2023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召开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暨创建国家卫生县推进会,要求各乡镇及时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同目标绩效中心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每月开展一次督查和不定时暗访,按月通报、约谈,年终进行考核通报。三是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通过新闻、LED等形式宣传爱国卫生知识,联合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和义诊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义诊5000多人次,清除各类垃圾200多吨。四是切实抓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将此项任务纳入目标管理,做到组织健全、分工明确。坚持群众动手与专业消杀、化学防制与物理防制、药物消杀与环境治理相结合,采取环境、物理、化学、设施、法规防制等多种措施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目前,我县鼠类、蚊虫、蝇类、蜚蠊密度控制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C级标准要求,顺利通过验收,并且已启动我县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招投标工作。
4.以“法”治“乱”,美化城市形象。一是规范占道经营。针对校园周边占道及盲道侵占等问题,实行徒步巡查与机动巡查、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定人定点定岗在高峰时间段巡查管理,对通讯线路裸露、临街面废弃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进行“拉网式”排查登记,并函告相关单位和企业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周边秩序畅通,督促商家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确保城区干净、整洁、安全、有序。今年以来,共劝导占道经营商贩7000余次,规范占道经营商家800余次,劝离流动摊贩2000余次,送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500余份,依法暂扣各类占道物品800余件,清除占道堆放的杂物1000余件。二是治理噪声污染。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三考”期间禁噪工作,给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我局积极摸排噪声超标排放重点地域和时段情况,对辖区商户、广场坝坝舞群体、工地以及市民发放《2023年高中考期间禁噪管理的通告》500份。三是加强工地管控。会同县住建局、苍溪生态环境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固废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全县建筑固废垃圾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处理等工作,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道路扬尘执法巡查,严查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沿街抛洒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并严格要求在建工地必须开启喷淋设施,出入口必须安装车辆冲洗设备,严格渣土运输审批许可,运输车辆登记管理,严密覆盖,严防撒落。今年以来,对工地巡查500余次,现场督促整改100余次。四是大气污染防治。在中元节期间联合县民政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拟定责任表和文明祭祀通告,设置了6个定点祭祀场地,并为执法人员配备灭火设备,定时定点巡查检查,及时劝导制止不文明祭祀行为;对城区所有临时摊点和商贩建立登记台账,对夜间流动摊点、露天烧烤严格管理,对辖区范围内油烟直排、露天烧烤、占道经营的餐饮行业加强巡查和整治,严控沿街生火、露天焚烧等现象,截至目前,共计发现200余起露天烤火现象,及时阻止并扑灭,排查餐饮门店500余家,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商家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0余份,现均已整改到位。五是规范户外广告审批。对城区内户外店招广告进行拉网式排查,坚决清理和取缔临街乱设广告、乱挂条幅等问题,严查门头广告设置备案手续,全过程监管,确保门头广告按设计要求设置规范,并对辖区内装饰装修及门头户外广告严格监管,对破损、陈旧、到期的门头广告予以拆除或告知商家自行整改,今年以来,审批备件门头广告100余起,清理违规及破损户外广告、灯箱等500余处。六是整治违法乱建。按照“存量递减、增量为零”的原则,以“定区域、日巡查、周报告”制度为抓手,持续加强常态化巡查,今年以来,送达《询问通知书》70余份,《责令改正通知书》30余份,《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15份,处罚决定书6份,即建即拆违法建设25处,立案查处6起,罚款246360元均已收缴完毕。七是推进社会事务执法。联合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相关燃气公司对市场、夜市开展安全检查23次,共计检查170余处,发现液化气使用不规范问题78处,均已整改到位,并对全县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针对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立案5起,行政处罚罚款缴纳入库共计280000元。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过程中,我局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总体水平还不够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工作能力还不够强,专业人才队伍紧缺,行政执法队伍存在“老化”现象,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人才较少,少数工作人员对于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仍不够熟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不足,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
(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还需加强,乡镇综合执法承接能力还有待提升。
(三)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还不够,特别是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民众的认识及自觉参与度不高。
(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基层普法阵地建设不及时、不全面,普法人员队伍工作接续性不够强,普法教育实施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度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法律知识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创新管理,把行政执法法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二)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按照市、县工作部署,继续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构建“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协助乡镇承接好下放的权责事项,不断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我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率先突破。
(三)持续、深入、强化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干部法治理论学习,把法治融入日常生活中;学习工作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全面推进我局综合行政执法的依法治理。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增进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认识和支持,积极参与到执法工作中来。
(四)加强执法服务创新。积极转变行政观念,强化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担当意识,开拓意识和创新意识。围绕中心工作,找准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于工作遇到的困难,不推诿、不懈怠,积极应对、迎难而上,开创干事创业新局面。
(五)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认真研究探索行政监管工作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无缝衔接主动加强各部门互动、联动以及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进一步探索,完善行业信用建设以信用体系为抓手加强对各方建设主体的信用管理,倡导诚实守信建立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下功夫研究解决检查难,处罚难等行业监管中的棘手问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