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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24-03-11 来源:苍溪县审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国农区办”)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县国农区办是县政府管理的核定收支、定额(定项)补助,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的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县国农区办主要负责编制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资金统筹等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示范区与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和巩固提升;负责示范区建设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和招商引资等工作。

内设4个股室:综合股、规划设计股、项目招商股、监督管理股。至2022年末,县国农区办在职职工14人,其中事业人员10名,公务员及机关工勤4人(县农业农村局编制)。

财政预算情况:账面反映,2022年初预算结转结余82.50万元;本年预算收入5002.87万元;本年预算支出5030.67万元;年末预算结转结余54.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国农区办在审计期间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文件材料,基本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审计年度内的财政收支状况,其财政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1.2022年度财政预算收支账账不符

2.无预算、超预算列支费用

3.项目实施进度较慢,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较低

(二)会议费、培训费以及其他支出情况

1.电商平台建设存在虚假页面设计,涉及资金0.2万元

2.挤占项目经费0.54万元

3.挪用项目资金2.78万元

4.多计(结)算工程款1.59万元

5.擅自提高投标单价,多计工程价款0.76万元

6.财务管理不规范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1.个别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备案

2.未按规定进行项目公告

(四)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

非税收入5.5万元未上缴县财政

(五)资产及债务管理情况

未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策随意调拨固定资产

(六)其他方面

1.五龙镇三会村李子园避雨大棚项目未按设计施工

2.项目未按实施方案进行,存在随意性

3.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分别作出了处理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做到原始凭证合规合法,支撑依据充分,确保会计核算真实有效;加大项目全过程监管力度,加强项目进度控制,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同时落实好管护责任,避免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科学合理规划园区项目建设,加大园区建设技术指导和服务支持力度,致力高质量服务保障园区高效益发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制度等规定要求,确保程序合规合法,资产管理到位,资金安全高效。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的具体整改结果,由县国农区办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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