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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03-14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87902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苍溪县白桥镇等13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元坝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元坝镇 苍溪县元坝镇人民政府 四川科仕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投资1018.97万元,在元坝镇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8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改良A2O+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外排废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九盘溪,九盘溪最终汇入东河;建设相应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7.0km,污水提升泵站1座。工程总投资1018.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6%。
一、污染物治理措施
(1)废气
恶臭:对格栅池、调节池、预脱硝池、缺氧池、厌氧池、好氧池、斜管沉淀池、污泥池等构筑物排气管进行收集,收集后送至一套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污泥脱水间滤液:产生的压榨滤液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项目外排废水:项目收集废水经处理后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3)噪声
排污泵、搅拌机、回转式风机通过距离衰减、建筑隔声等。
(4)固体废物
栅渣:格栅分离出的塑料类、废纸团块、布料、砂粒及其它杂质收集后,交由当地环部卫门统一清运处理。
污泥:压榨后的污泥定期外运交由广安市绿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按时清扫,暂存于垃圾桶类,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转运。
在线监测废液、机修废润滑油、含油废手套、废棉纱、废紫外灯管: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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